近日,鼓樓法院審結一起侵犯寶寶巴士公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刑事案件。據悉,該案系全國首例微信小程序侵犯著作權案。
經法院查明,2019年初,被告昆山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開始研發(fā)微信小程序。該公司總經理劉某指使公司技術總監(jiān)提取福州市智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為寶寶巴士股份有限公司)開發(fā)的寶寶系列小程序源代碼,并交給該公司產品經理王某、袁某,由二人率領其所在的移動項目小組技術員,添加廣告后修改制作出六款微信小程序。
之后,昆山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其關聯(lián)公司的名義,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簽訂協(xié)議,將上述微信小程序上架到微信平臺公開發(fā)行,獲取利益。經福建中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上述六款微信小程序與權利人擁有著作權的計算機軟件程序的核心文件代碼構成實質性相似。經福建省版權局認定,上述六款微信小程序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fā)行的計算機程序。
鼓樓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單位昆山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fā)行其計算機軟件,非法經營獲利,該公司總經理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參與非法經營獲利,公司產品經理、移動項目小組技術員作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參與非法獲利,均屬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均構成了侵犯著作權罪,故判處被告單位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劉某等人有期徒刑八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不等刑罰,分別適用緩刑,各并處罰金。(記者 林春長 通訊員 李振云 康哲馨)
來源:福州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