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不熟悉手機操作,找年輕人幫忙,卻被對方偷偷轉(zhuǎn)走3000元。近日,閩清法院審結了一起未成年人偷盜老年人財物的案件。
原來,侯某某從外地來到閩清某鎮(zhèn),乘坐劉師傅的摩托車前往目的地。侯某某見劉師傅年事已高,便謊稱自己的微信無法掃碼付款,需添加劉師傅微信好友才可轉(zhuǎn)賬。由于劉師傅看不清手機屏幕,又不會操作添加好友,侯某某便幫助劉師傅操作加微信好友,同時偷偷使用劉師傅的支付寶賬號向自己轉(zhuǎn)賬3000元。幾天后,劉師傅發(fā)現(xiàn)3000元被轉(zhuǎn)走,遂報警。
閩清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侯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綜合考量侯某某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有坦白、自愿認罪認罰、已退贓并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jié),依法判處侯某某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記者 阮冠達)
來源:福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