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1月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賴雅紅)房屋半年沒租出去,卻產生了近900元電費。
家住漳州薌城區(qū)達嘉名門小區(qū)的業(yè)主吳女士,近日撥打導報漳州新聞熱線0596-2056315反映此事。
這到底怎么回事?導報記者介入調查。
業(yè)主 房屋沒出租 每月卻產生電費
吳女士說,今年6月份,她將自己的房子委托給漳州丹廈房產九龍店中介公司(以下簡稱“中介公司”)出租,并將鑰匙交給中介公司。這段時間,她偶爾會到這套房屋看看。9月份,她去了臺灣,在這之前,房屋都沒租出去。
可前幾天,電業(yè)局卻打來電話,催吳女士繳交電費。
“房屋沒租出去,怎么會產生電費?”吳女士便去電業(yè)局查了用電清單,這才發(fā)現(xiàn),從6月至12月,房屋每個月都產生電費,其中6月-9月的電費,最低120多元,最高320多元。
吳女士說,今年5月底,上一個租戶租期到了,電費已結清。6月份她把鑰匙交給中介公司,這期間房屋都沒出租,家人也沒住那,怎么會產生如此多的電費?更奇怪的是,6月-9月的電費,都有人去繳納。
為此,吳女士懷疑,中介公司偷偷將其租出去了。
中介公司 為何產生電費 他們不知情
導報記者前往丹廈房產九龍店詢問。店長小葉說,經(jīng)他了解,6月份,吳女士并沒有拿鑰匙給中介公司,如果有的話,公司系統(tǒng)會登記這個信息。倒是9月份,吳女士的妹妹有將該套房子的鑰匙委托公司幫忙出租,這個信息在系統(tǒng)上有記錄。
而對于電費為何會產生,小葉說,他也不清楚。9月份收到鑰匙后,他有去該套房查看,都沒發(fā)現(xiàn)異常?!耙f產生電費,也就電梯公攤方面的,但這用電不多,一個月好幾百應該是有人長期入住?!?
丹廈房產中介公司負責人鄒總監(jiān)也表示,他有接到業(yè)主吳女士反映的情況,當天也叫工作人員去跟吳女士溝通。
對于小葉的說法,吳女士回應說,漳州的房產中介公司收取鑰匙時,并沒有一定的規(guī)范,她確實有把鑰匙交給中介,當時也沒看到對方有登記在什么系統(tǒng)上面。
律師說法 業(yè)主可取證要求索賠
針對此事,福建南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景川說,業(yè)主將房子委托中介公司出租,并將鑰匙交給中介保管。如果業(yè)主與中介公司有簽訂合同,并有明確鑰匙遞交時,該套房子的電費已結清。那么,鑰匙在中介公司這段時間,房屋沒租出去,卻每月產生電費,業(yè)主可以要求中介公司給予合理的解釋,并要求支付這期間的租金。如果沒有合同約定,只是口頭承諾的話,業(yè)主必須通過多方取證,證明中介公司確實存在私自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