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5日訊 (通訊員 楊炳坤 記者 郭欽轉)不滿妻子到足浴店上班,糾集朋友到足浴店毆打、辱罵妻子及老板娘,后再次糾集朋友毆打老板及其朋友。
日前,經漳浦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聚眾斗毆罪判處徐某福有期徒刑二年。
徐某福曾因犯聚眾斗毆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出獄后不知悔改,好吃懶做,經常找妻子陳某要錢。陳某謊稱要去廈門務工,躲到漳浦縣綏安鎮(zhèn)的鄭某的足浴店務工。徐某福得知后,覺得陳某騙他,加上陳某的工作性質讓他心生不滿。
2014年4月8日零時許,徐某福糾集許某(另案處理)等人到該足浴城找到陳某,對陳某進行辱罵、毆打,老板娘林某出言相勸也遭許某毆打。
鄭某獲悉后打電話質問徐某福,并要求徐某福返回足浴店交涉。徐某福與許某商量后,打電話糾集李某、黃某等人(另案處理),其與許某以及手持砍刀、鍍鋅管的黃某等人來到足浴店找到鄭某,與鄭某等人發(fā)生打斗,造成鄭某輕傷。鄭某的兩名朋友也被打成輕微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