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2月7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郭欽轉(zhuǎn) 通訊員 鄭樂和) “我將公司的手機領出,賣了幾十萬元全用光了,現(xiàn)在還不上了,我來自首。”日前下午,薌城公安分局經(jīng)偵大隊來了一名投案的女子,涉案金額還不少,經(jīng)偵大隊一中隊立即受理該起案件,并展開調(diào)查。
經(jīng)查,女子詹某珠(女,29歲,薌城區(qū)人),擔任漳州某電器有限公司通信部主任。據(jù)詹某珠供述,因為平時生活欠下的債務加上父親生病住院,她舉債20余萬元。11月初開始,借其擔任該公司通信部主任的職務便利,多次從公司倉庫領出蘋果、華為、步步高等品牌手機百余部,其中大部分為蘋果手機。
領出手機之后,詹某珠再以低于市場價格的售價私自售出,所得貨款40多萬元沒有匯入公司賬戶,而是占為己有,11月底,事情敗露。目前,詹某珠已被刑事拘留,追贓等后續(xù)工作正進一步偵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