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7月13日訊 據(jù)漳州新聞網報道,根據(jù)《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漳州市規(guī)范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掛黃牌的超標電動車為期兩年并延期兩年的過渡時間即將結束,今年8月1日起,市區(qū)將全面禁行超標電動車,違者按照闖禁行區(qū)域嚴查嚴處。
超標電動車有什么安全隱患?
(一)駕駛存隱患。駕駛超標電動車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其體形大、重量超、速度快,雖然外觀與摩托車相近,但由于其本身的技術特征決定了其制動性能與摩托車相差甚遠,車速提高后,有側滑和前翻的危險,導致超標電動車易引發(fā)交通事故,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
(二)影響道路交通秩序。駕駛超標電動車的人員中,絕大部分沒有駕駛證,交通安全法律知識欠缺,存在闖紅燈、隨意變更車道、橫穿道路、突然調頭或猛拐以及違規(guī)載人、不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嚴重影響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
(三)影響社會穩(wěn)定。超標“助力車、電動車”等無第三者責任保險,發(fā)生事故后,由于超標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