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1月29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張雄敏 通訊員 鄭樂和)以公司有活動,充值可享受優(yōu)惠為幌子,將熟客“充值”的錢納入自己腰包,最終東窗事發(fā)。近日,速送員陳某(女,37歲,薌城區(qū)人)因涉嫌詐騙罪被薌城公安分局巷口派出所采取強制措施。
據悉,毛女士是個“微商”,經常通過某速遞公司派員送貨,很快結識了速送員陳某。
8月下旬,陳某約毛女士談“業(yè)務”,謊稱其速送公司開展活動,充值可享受速送費打五至六折的優(yōu)惠。不過,這是內部員工才可拿到的折扣,毛女士須將充值的錢先轉給她,再由她將錢充值到毛女士速送的賬戶里。
想想有這么大的優(yōu)惠力度,毛女士心動了,就將1000元通過微信轉給了陳某。過了一段時間,毛女士發(fā)現(xiàn)陳某未將她的錢充值到其速送賬戶上,也沒有拿到所謂的優(yōu)惠,就與陳某聯(lián)系。起初,陳某以各種理由推托,最后,將毛女士的電話和微信都拉黑了,毛女士才意識到被騙,遂向轄區(qū)東鋪頭派出所報警。
11月21日,薌城警方將陳某傳喚至巷口派出所接受調查。經審訊,陳某供稱以同樣手法誘騙了十幾位熟客,金額達一萬多元。目前,陳某已被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進一步偵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