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2月1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劉龍)導報記者昨從云霄檢察院獲悉,11月30日下午,云霄法院對云霄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起涉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
經(jīng)審理查明,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期間,被告人林某洲、林某坤、林某彬共同從事“高利放貸”活動,三人先后多次以暴力、威脅手段逼迫借款人李某某、方某某、陳某某、張某某等人及其家屬還款,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其行為已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屬共同犯罪,系從事“高利放貸”惡勢力犯罪團伙。
云霄法院結(jié)合三被告人的犯罪情節(jié)、認罪態(tài)度和悔罪表現(xiàn),依法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到一年九個月不等的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