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2月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劉龍)日前,漳浦縣紀委監(jiān)委對漳浦縣自然資源局綏安國土資源所原所長李瑞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瑞章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和接受旅游安排;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品;違反群眾紀律,為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違法犯罪行為充當“保護傘”,損害群眾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公共財物予以私分,數額較大,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玩忽職守犯罪。
李瑞章身為黨員干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嚴重違反黨紀國法,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共漳浦縣紀委常委會、漳浦縣監(jiān)委委務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瑞章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錢款隨案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