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在京召開全國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表彰大會暨現(xiàn)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會,表彰了300個法律援助先進集體、450名先進個人和698個公共法律服務先進集體、944名先進個人,漳州5個集體和2名個人入選。
其中,薌城區(qū)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入選全國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云霄縣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一級科員吳漳云入選全國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福建德勇律師事務所、市公證處、福建閩南司法鑒定中心入選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華安縣司法局政工科科長陳英鳳入選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個人。
據(jù)悉,法律援助是國家建立的為經(jīng)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組成部分。2023年,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394件(含認罪認罰案件4999件)。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免費解答群眾法律咨詢18499人次,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務費用2240.02萬元,挽回損失3544.4萬元。(閩南日報記者 蔡楠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