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唱歌未必要成歌唱家
希望自己的小孩以后成為一個什么樣的人,就決定了在家庭教育里對小孩教育的手段和方法。
回顧和觀照我自己和周圍的一些朋友的成長歷程,我有一種警惕:
為什么我們的理想總在少年時顯得那么偉大卻在長大后變得渺???為什么孩提時代的我們眼光可以穿越宇宙,而在長大后卻只能低著頭看著我們的腳尖?為什么少年時我們背著手站在父母師長面前,豪邁地說著自己的理想,而長大后變得囁囁無言,甚至羞于提起?我們的理想為什么就變質(zhì)了?為什么我們越長大越活得沒有信念?
什么才是我們的理想?為什么我們的目標越大,就越容易放棄?為什么我們就不能有一個更切合我們內(nèi)心需要的理想?我們往往因為自己的理想不夠大而羞愧,為什么我們喜歡當(dāng)一個醫(yī)生卻為自己的理想不是“白衣天使”而羞愧,我們喜歡當(dāng)一個工人卻為我們的理想不是“工程師”而悲哀,我們喜歡唱歌卻一定要說“我要當(dāng)一個歌唱家”?
原因很簡單:我們受到的教育是一種“英雄主義”的教育。我們歷來都被鼓勵著、引導(dǎo)著去成為一個卓越的人,成為一個有杰出成就的人,成為一個沒有任何缺點的人。我們在未來的生活里必須成為“英雄”,成為“精英”,家長和老師的意思是說,我們都是“上帝的選民”,我們不是一顆普通的糧食,我們是精挑細選出來的 “種子”。因為是 “上帝的選民”,我們就必須背負許多責(zé)任上路,人生不能有些許的差錯;因為是“種子”,所以我們就一定要長成參天大樹,以致畸形生長。
大部分人只是社會螺絲釘
其實在生活里,大部分的人都只能成為普通的人,這是自然規(guī)律,符合唯物主義辯證法。大部分人也都只是社會的螺絲釘,在社會這個大機器里發(fā)揮著自己應(yīng)有的作用,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成為機器的核心部件。衡量一個人的人生是不是有意義,不應(yīng)該將他(她)能不能成為“核心部件”作為標準,而應(yīng)該將他(她)的人生對社會是不是有用、其人生是不是快樂作為標準。
當(dāng)然,“有用”有層次上的區(qū)別。如果我的小孩能有一顆敏感而精致的心靈去感受生活的快樂,不危害社會,她的成長就大致達到我的目標;如果她能對社會有更大的作用,我當(dāng)然會更加高興。但有一個前提,她不是以損害或犧牲自己的人生快樂和生命為價值的。而如果,在這種對社會的服務(wù)里,她個人自愿損害或犧牲自己的人生快樂和生命,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因為她自己可以從中在精神上得到最大的滿足和回報,也就是說她有自己的信仰。
信仰某種程度上是一種盲目的意志,只要是有益于社會的,我不想妨礙我小孩的信仰自由。有了信仰,或許可以說她確實是社會的“英雄”,這和“英雄主義”教育所要求去做的“英雄”有著本質(zhì)的不同,前者是自愿的,后者則是他者強加或引誘的——— 這是對個體生命的不尊重。
基于以上定位,對小孩的家庭教育就顯現(xiàn)出了一種溫和、寬容的面貌。如果要使小孩成為社會精英,必然要給小孩過多的生命負擔(dān),使練琴成為“過級”的附庸。參加一個娛樂活動成為爭奪名次的“比賽”,也必然要丟失非常多的快樂,比如犧牲游戲的時間、去野外感受和風(fēng)吹拂的時間、親子間沒有任何目的的純粹的聊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