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易娛樂2月23日報道 23日,張靚穎在微博上發(fā)文,稱2015年因為一篇《我們?yōu)槭裁匆訔墢堨n穎》而將北京青年周刊告上法庭,文中引用了多家網站對張靚穎的評價,部分措辭不夠嚴謹,對張靚穎造成了不良影響。今日,北京青年周刊發(fā)文道歉,張靚穎發(fā)文感謝法律公正。
張靚穎原文:
兩年了,感謝法律的公正!當初出于為符合法律條款的起訴要求,才將北京青年周刊列于被告。但我的個人訴求從來只針對于這位“相關工作人員”,筆名為“張納”的編輯。針對的內容并非轉載部分,而是她利用貴刊的公共平臺,肆意詆毀的個人言論部分。感謝你們?yōu)閺埣{的個人行為表達的歉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