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臺當局處罰早有心理準備
環(huán)球時報:臺灣當局對您要罰款及撤銷戶籍,在您的預料之中嗎?
凌友詩:其實在我的預料之中,當我去年年初接受全國政協(xié)委員的推薦時就已經(jīng)有心理準備了。因為我知道臺當局所謂“兩岸人民關系條例”,包括對于臺灣居民到大陸擔任公職的懲罰。關于罰款,臺當局認為本人發(fā)言“極為不當”,所以課罰最高的50萬元新臺幣。我想改天我回臺灣的時候,因為在它的司法管轄區(qū),就算我覺得再怎么不合理,也得交這個罰款,不過我一定保留申訴的權利。
環(huán)球時報:臺當局提到您的戶籍等身份證件問題,您能談談相關情況嗎?
凌友詩:我在臺灣高雄左營出生,其后隨父母工作移居到香港,臺灣戶籍一直落在朋友家。按照臺灣規(guī)定,你出境并不會被取消戶籍,只是如果出境很久沒有回去,會被暫時凍結。我的臺灣身份證和所謂“中華民國護照”都是有效的。另外,按規(guī)定只要居港滿7年就可以擁有永久居民資格,所以我1986年拿到了香港永久居民資格,并同時擁有特別行政區(qū)護照。1996年,人大常委會解釋中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實施。規(guī)定凡具有中國血統(tǒng),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國國籍法規(guī)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都是中國公民。港臺都是中國領土,所以我是正兒八經(jīng)被明確了身份的中國公民。
臺灣當局要對我進行罰款并取消我的戶籍,主要因為臺灣當局沿襲當年的“戒嚴令”和“懲治叛亂條例”,制定“竹幕條款”來限制臺灣人民到大陸發(fā)展。“兩岸人民關系條例”是以“兩岸尚未結束交戰(zhàn)狀態(tài)”的背景制定的,仍然把大陸當成“敵區(qū)”。但我認為,不準到大陸擔任黨、政、軍及政治性組織職務的限制,只能及于臺灣現(xiàn)役軍人或政府高層,不能波及基層人員和一般平民百姓。牽連如此之廣,連一般基層公務員或普通百姓也限制,就是違反人權、限制人民自由了。這與臺灣一向自詡的“民主、自由、人權”相違背。本人只是臺灣普通老百姓,不能同意臺灣當局所做的罰款裁定,不合法、也不合情理。
環(huán)球時報:取消戶籍對您影響如何?
凌友詩:坦誠地說,取消戶籍對我影響并不是那么大。因為我擁有香港特區(qū)永久居留權,有特區(qū)護照,好多國家和地區(qū)都免簽。如果被取消戶籍的話,我只是需要用香港居民身份進入臺灣,但并不是進不去。不過有媒體報道稱“凌友詩無懼被取消戶籍”,這種語氣很糟糕,好像我在隔海對臺灣當局喊話似的。我確實不是說“怕”,而是覺得身在臺灣支持統(tǒng)一的許多人,在臺灣這種違反人權的條款之下生活,比我更需要獲得國家和國際的關注。
臺當局其實很清楚取消戶籍對我影響不大,它只是表明一種懲罰態(tài)度,同時也是對住在臺灣當?shù)氐娜说臍㈦u儆猴。這些人沒有其他地區(qū)護照或居留權,一旦被罰款或取消戶籍會很麻煩。所以臺當局借著我警告臺灣當?shù)厝耍?ldquo;別像凌友詩一樣跑到大陸去當政協(xié)委員”。
環(huán)球時報:您想跟臺當局說些什么?
凌友詩:第一點,“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的限制延伸到一般平民百姓,是不對的。第二,你應該有自信,既然想吸引民眾就把自己建設好啊。第三點我要說的是,臺灣當局不應該再和美國及日本右翼結合在一起,維持“不統(tǒng)不獨”或試圖邁向“臺獨”。一方面,我們中國人的力量和智慧結合在一起,不但對我們雙方都有利,而且也是道義所在。另外,我們中國人百年來歷盡滄桑坎坷,兩岸的分裂就是由于列強入侵造成的,臺灣應該成為全中華民族復興向上的助推者,而不應該拖整個中華民族的后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