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公有媒體的營運日趨艱難,反映了民營媒體,乃至整個媒體市場也同樣陷入困境。“公視”每年虧損達數(shù)億元,“央廣”每年虧損也有1億多元,“中央社”每年雖有盈余,但退休金負荷相當嚴重。
三家公有媒體,特別是“中央社”、“央廣”,紛紛想盡辦法拓展營運,本已非常窘迫。今年520后,“文化部”只知念著通訊社、電臺、電視臺不準做這、不準做那的緊箍咒,卻提不出任何振興媒體產業(yè)之方案。
“中央社”、“央廣”接連被民進黨“立委”批斗,“文化部”的反應不是聽取公有媒體高層的報告,而是立刻呼應同黨“立委”的質疑,成立專案小組查辦“中央社”等,并揚言如有不法,將追究所謂的民刑事責任。
民進黨“立委”抨擊“中央社”、“央廣”的資料,就目前所見,多屬片面之詞,未必周延可信。一旦經各方查明真相,并非如民進黨“立委”所言,“文化部”何以面對“中央社”、“央廣”?難不成,就當沒有發(fā)生這些事情,隨便唬弄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