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包袱鋪,墓地難有安生路!“入土為安”不僅對亡者來說是一種尊敬,對于活著的人而言也是一種慰藉,所以一般墓地大多建在較偏離繁華市區(qū)的地方,這也是為了不搗擾亡者、讓其安息。但如今竟有人將“歪心思”動到了亡靈這兒,偏偏想讓人家不得安生!

自蔡英文當局執(zhí)政以來就力推“2025非核家園”的“神主牌”,而為了配合民進黨這一政策目標,臺“內政部”9日通過了“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guī)則”第6條附表一的修正草案:于殯葬用地增訂“再生能源相關設施”,限于公墓內設置太陽光電發(fā)電設施。
“內政部”對此的解釋可以總結為以下三點:
1) 有鑒于臺灣土葬率逐年下降,公墓土地需求應重新檢討為更有效利用;
2) 促進既有公墓土地多元利用,擴大再生能源發(fā)電比率;
3) 配合2025非核家園政策目標。
“內政部”還強調,未來“修法”后,即可在既有公墓內發(fā)展太陽能發(fā)電事業(y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