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善說,她任民代期間,自己善盡職責,推動“殯葬管理條例”的“艱苦人條款”,農民職災保險也將在11月正式推動。但11月14日是縣市長選舉正式起跑點,這段時間自己大概沒辦法再到臺立法機構來,也無法善盡民代職務及角色,同時擔心影響臺立法機構的效率及運作,因此幾經慎重考慮,“覺得此時應辭去民代職務、好好應戰(zhàn),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張麗善還表示“沒選上就回歸家庭,好好扮演母親角色”,淡淡的話語背后,更凸顯背水一戰(zhàn)的堅毅決心。
按照島內的選舉規(guī)則,民代是否辭職與當選沒有必然關系,帶職參選也沒有違法問題,但縣市長候選人帶職參選經常給人猶疑不定之感,少了讓選民相信的能量,不易激化支持者熱情。比如2014年“九合一”選舉時,時任民進黨籍民代的林佳龍、魏明谷就在選前宣布辭去民代職務,當時他們又遇上民進黨氣勢正旺,因此分別順利當選臺中市長和彰化縣長。
林佳龍(左)魏明谷(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