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門縣長李炷烽(臺海網(wǎng)資料圖片)
臺海網(wǎng)8月18日訊 金門首長出國考察弊案,金門地檢署今天再度起訴6人,其中,縣長李炷烽因3件出國案涉貪及偽造文書,共被具體求處有期徒刑8年2月、褫奪公權7年,并科罰金新臺幣100萬元。
據(jù)中央社報道,同時被起訴的5人,金門縣畜產(chǎn)試驗所所長陳世保、課長歐木土各遭求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金門縣建設局局長李增財遭求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畜試所技士王坤旺遭求處有期徒刑2年并附以緩刑宣告4年,旅行業(yè)者鄭羽媗遭求處有期徒刑1年6月。
對于出國考察遭起訴,李炷烽暫不愿表示意見,不過,其幕僚人員則感到遺憾,相信李炷烽會循司法爭取清白。
金門地檢署偵辦“2004年8月奧地利參訪考察”、“2005年12月約旦參訪團考察”等機關首長考察弊案,繼今年5月間首波將前金門縣警察局長陳瑞通等4人依貪污等罪嫌起訴,今天第二、三波偵結,連同2006年5月發(fā)生的澳洲考察養(yǎng)牛案,起訴李炷烽在內(nèi)6人。
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捷拓表示,李炷烽在奧地利、約旦參訪案中,明知配偶吳麗鳳未經(jīng)報準,在縣警局簽呈上批可庇護,共同、便利陳瑞通持續(xù)貪污及偽造文書,使吳麗鳳隨同出國旅游,以違法方式支應差旅費,事后甚至以旅行業(yè)者所偽造的機票浮報國外出差旅費,并多從事旅游活動而與原定考察計劃日期、地點不符,涉有貪污之嫌。
另澳洲考察養(yǎng)牛案,王捷拓指出,全案未依政府采購招標,圖利特定旅行業(yè)者,并有浮報、詐領出差旅費情事,并且發(fā)生登載考察實際旅游等,相關人員涉有偽造文書、圖利及違反政府采購法、貪污等情事,李炷烽明知承辦人員的國外出差旅費登載多有不實,竟仍仿之而親自制作填載,同涉有偽造公文書等罪嫌。
王捷拓指出,李炷烽在奧地利、約旦出國案中,以涉嫌貪污追加起訴,本應從重量刑,斟酌調(diào)查后,已自行計算其與配偶吳麗鳳所有出國費用、公家代付之代課費用達191萬1811元并繳還縣庫,減輕為求處有期徒刑7年、并科罰金100萬元、褫奪公權7年,另澳洲考察案部分,求處有期徒刑1年2月。
此外,澳洲養(yǎng)牛案中,考察團員時任金門縣政府主計室主任黃景舜、建設局課長楊文璽、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所長胡錫載等3人緩起訴,時任金門縣農(nóng)會理事長蔡水游則犯后態(tài)度良好,將不知情溢領出差費繳回縣農(nóng)會,并愿捐款10萬元賑災,由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
金門地檢署是從2008年10月偵辦金門縣機關首長及公務員考察弊案,清查發(fā)現(xiàn)李炷烽公務出國考察次數(shù)頗多,經(jīng)統(tǒng)計自2002年4月25日起至2008年6月8日止,計出國20次,其中有配偶隨同者亦達15次以上,配偶出國名義,少數(shù)自費,其他多以“顧問”、“工作人員”或無任何記載(未在公務團員名冊)方式同往,經(jīng)偵查后進行3波起訴,檢方表示,其他案件還在持續(xù)追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