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有福了!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杰26日表示,“人事行政總處”正研擬將公務員加班換補休期限延長到一年,只待“行政院”核定。
施能杰昨日赴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業(yè)務報告,“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質詢時提及,公務員加班領取加班費的上限只有20小時,超過上限只能換補休,但沒在半年內休完,補休就自動消滅,臺當局是否有意更改?
對此,施能杰響應,公務員領取加班費上限雖然只有20小時,但項目可以到70小時,各單位有需求的話,“可盡量使用項目方式發(fā)給加班費。”但他也說,“人事總處”擬修改“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加班及加班費支給要點”,將6個月期限延長到一年,目前只等“行政院”核定。
另外,針對臺當局機關員額總數約精簡6%,但非典人力不減反增一事,施能杰表示,臺當局各單位希望除考試進用的人力外,還是可以保留彈性因應變化的業(yè)務需求,未來考慮以專法方式統(tǒng)一管理、規(guī)范非考試進用的人力,例如以契約方式高薪聘請到高階的技術人員,讓臺當局和地方政府可以因應更多元的人力組合。
原標題:公務員加班換補休擬延至1年 等臺“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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