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6日電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當局教育主管部門“常務次長”林騰蛟今日表示,該部門負責人潘文忠請辭獲準,“政務次長”姚立德、蔡清華也請辭待命。

臺灣當局教育部門負責人潘文忠(左)14日請辭。該部門“政務次長”姚立德(中)、蔡清華(右)也請辭待命。圖片來源:“中央社”。
潘文忠14日請辭,臺灣地區(qū)行政機構負責人賴清德勉予同意。
臺灣立法機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請教育部門負責人就“幼托服務公共化、如何創(chuàng)造不利條件幼兒 公私共好的幼照服務”進行專題報告,潘文忠請辭獲準,由林騰蛟代理出席。
民進黨民意代表黃國書質詢時問到,潘文忠請辭獲準,目前教育部門兩名“政務次長”姚立德、蔡清華,是不是有請辭待命?
林騰蛟一開始回答“還不知道”,后來在幕僚提醒下又改口,證實兩名“政務次長”的確請辭待命。
國民黨民意代表王育敏質詢時問到管中閔案,林騰蛟回應,教育部門一方面尊重大學自治,一方面也本于主管機關權責,進行適法性監(jiān)督,雖然潘文忠請辭獲準,也會請各部門就管中閔案,搜集資料后進一步厘清,等新負責人到任之后再處理。
國民黨民意代表陳宜民對管中閔案表示,教育部門對臺大與陽明大學的校長聘任有雙重標準,兩校都是公立大學,但是陽明大學校長遴選過程中有瑕疵、人事處理有問題,教育部門也沒有處理,所以是雙重標準。
據(jù)報道,今年1月5日,臺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選出“中研院”院士管中閔為新校長,原訂2月1日上任,但臺教育部門以管中閔擔任企業(yè)獨立董事、論文涉嫌抄襲(已確認為誤傳)、曾赴大陸高校兼職等爭議為由,至今未核定這項高校人事案。
管中閔任命案爭議延燒3個多月依舊未解,持續(xù)引發(fā)臺灣社會質疑與不滿。有臺大師生、校友12日向臺北地檢署控告臺當局教育主管部門負責人等瀆職。
原文標題:臺灣教育部門負責人潘文忠請辭獲準 兩官員請辭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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