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臺灣“九合一”選戰(zhàn),綠營人士曾向一位金融界人士募款,開口就是300萬元(新臺幣,下同),令人忍不住的聯(lián)想起,民進黨“立委”陳明文遺失在高鐵上的300萬元。
為何剛好都是300萬?政商界人士釋疑,臺灣所謂的“政治獻金法”規(guī)定營利事業(yè)“每年”捐贈同一政黨、政治團體的總額,就是300萬元。
若是捐贈給個別參選人,則是自然人不能超過10萬元,營利事業(yè)不能超過100萬元。所以,如果300萬是捐給參選人,依“法”,就得分由3個不同營利事業(yè)捐贈,政商界人士指出,政界人士會跟企業(yè)開口要求300萬的捐助,必然是精算過,能夠拿得出300萬元的企業(yè),就算是不是大財團,也是名下有數(shù)家賺錢公司的企業(yè)主。
那么政治獻金怎么給?政商界人士指出,依“法”捐贈,會有收據(jù),多半會用匯款或開支票;若為私下、不公開的捐贈,水果箱、運動提袋、007手提箱、旅行用皮箱,甚至是花瓶都可以是載具。
有位已故的政商大老,生前就曾用一個大花瓶內裝100萬美元的現(xiàn)鈔“送給”臺當局高層,這本僅是“你知我知”的秘密,會傳開來,是因為這位高層不知是沒留意,或嫌花瓶不好看,轉贈予一位首長,首長收到花瓶,發(fā)現(xiàn)花瓶有“內容”,立即重新包好,親自送還并告知“花瓶里面有東西。”
這位官員忍不住,告訴了他的好朋友,他的好朋友又忍不住的告訴了他的好朋友...,每當談到政治獻金時,政商界總有人忍不住的再將當年花瓶裝百萬美鈔的事再說一遍。
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