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臺灣外籍配偶問題被推上風口浪尖。一名菲律賓裔“新移民”女子的丈夫病重,需要身在菲律賓的母親赴臺協(xié)助照護,結果因簽證時間太短,讓菲女子生活備受壓力。臺灣外配相關規(guī)定的混亂,又因此備受關注。
“希望大家能幫幫忙,讓我媽可以在臺灣待久一點。”據臺灣《醒報》21日報道,事情起因是一名從菲律賓到臺12年的邱女士,她的丈夫因腦積水臥病在醫(yī)院,需24小時照護。因丈夫已父母雙亡,所以需由邱女士的菲律賓母親赴臺。但邱女士的母親即將在臺待滿兩個月簽證到期。
針對臺灣“外籍配偶親屬以探親事由申請來臺”的相關規(guī)定,申請赴臺的外籍親屬須為二親等內,其中父母的簽證期限“原則上是90天”。公文表明,若有被照護之需求等特殊情況,基于“人道考慮”,最長可延長簽證期限至180天。
正是這“人道考慮”令條文更加混亂。報道稱,關注此事的國民黨“立委”林麗蟬表示,近日她到臺“外交部”幫邱女士陳情,得到的回復竟是“就讓她先出去再回來吧!”對此,臺“外交部”發(fā)言人曾聲明,外配親屬赴臺探親“無親等限制”,林麗蟬反駁表示,這和早前的“探親公文”規(guī)定“二親等內”前后矛盾。
島內對于大陸配偶和外籍配偶的相關政策一直爭議頗多。此前就有報道稱,兩岸婚姻15年來大退潮,除了大陸經濟發(fā)展外,一大原因就是陸配在臺無法享受同等權利。國臺辦早前表示,在臺灣生活的大陸配偶,在身份取得、工作權益、學歷采認等諸多方面一直受到不合理的對待。近幾年,蔡英文當局一直推動“新南向”,婚姻政策更看重東南亞“新移民”,甚至對陸配有明顯的政策歧視。然而“新移民”的“探親權”也因這次菲律賓邱女士的事件成為島內“大選”的一大話題,不少“新移民”表示家屬探親十分受限。
實際上,臺“移民署”已于8月1日修改《大陸地區(qū)人民進入臺灣地區(qū)許可辦法》,將陸籍配偶家屬來臺探親的資格,由原本的二親等放寬至三親等。據中時電子報稱,國民黨團副書記長許毓仁表示,大陸8月起限制赴臺自由行,這恐怕也是民進黨拿來反制的措施。國民黨“立委”童惠珍表示,無論陸配還是外配,都是在當地打拼的人,“不是讓民進黨拿來作政治操作的選舉自助餐,等選舉近了就給一些小恩小惠,選完了就把他們放在一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