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警政部門采購的防彈衣必須通過美國國家司法委員會所定的抗彈標準,才會配發(fā)給警察使用。(圖/張文玠攝)
臺警政部門去年2月到5月期間共采購52359件防彈衣,預算金額達3億1千多萬元(新臺幣,下同),并規(guī)劃分4批各別交貨驗收,去年底卻發(fā)生第1至3批防彈衣均未能通過抗彈測試。據了解,雖然警政單位趕在5月30日驗收通過一批13000多件防彈衣,但到本月底時,防彈衣數量仍只有全臺執(zhí)勤警察所需數量的1/3,讓島內基層警察持續(xù)身陷“肉身擋彈”的風險中。
警察防彈衣由前胸、后背2片防彈纖維布板、內襯套、外襯套、抗凹陷板及彈性松緊帶等組成,因為防彈衣攸關執(zhí)勤同仁的生命安全,質量不可能馬虎。警政單位在采購防彈衣之前,會邀請防彈專家、學者審查、修訂采購規(guī)格,采購的防彈衣也必須通過美國國家司法委員會所定的抗彈標準,并由制造廠商提供5年保固期的產品責任險,才會配發(fā)給警察使用。
目前全臺警察機關執(zhí)勤所需防彈衣件數為55116件,但因有效使用年限到期,警政部門去年底曾大量回收防彈衣,導致警署只能將還在有效使用年限內的17007件防彈衣,依勤務所需全臺統(tǒng)籌分配;6月24日將再有11710件屆滿保固期,若沒有5月底這批13000多件來救急,到時只剩下5297件防彈衣可用。據基層警察指出,從去年底開始,一般派出所的狀況大多是4名警察輪流穿一件防彈衣,數量嚴重不足。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從今年3月就緊盯防彈衣補足的進度,并質疑警單位去年5萬多件防彈衣采購出包后,后續(xù)的補救程序也大有問題。邱顯智指出,“光研企業(yè)公司”去年初得標5萬多件防彈衣的采購案,分批驗貨陸續(xù)未過關后,結果到年底補救發(fā)包10933件防彈衣的標案,卻又是由光研企業(yè)公司得標,總價6700多萬元。連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澤成也認為“這不應該”。
邱顯智日前受訪時說,警政單位除讓出包廠商再得標,另外在今年3月以限制性招標的方式,由廠商“萬寶程國際公司”得標1億5千多萬元的采購案,產出12977件防彈衣,但該次的防彈衣采購案,除了2月16日簽準后,因為廠商異議規(guī)格而遲延到3月11日才決標,履約期間也長達3個月,平均價格更明顯偏高。他當時曾擔憂,假如連這批都沒過,島內警察真的要“肉身執(zhí)勤”了,這問題非常嚴重。所幸,警政單位后勤組蔡丁賢組長前天宣布,在5月30日已驗收通過一批13000多件防彈衣。
來源: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