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剛在全代會告誡“不要讓全面執(zhí)政,必定成腐化的劇本成真”,國民黨昨就爆料臺灣地區(qū)“駐印度尼西亞代表處”密電,指控蔡辦秘書長蘇嘉全、“綠委”蘇震清與人力中介業(yè)者疑似操控公營事業(yè)牟取私利。雖然臺外事部門、蘇家叔侄反駁“2017年兩人未出訪印度尼西亞”,揚言提告,全案看似各說各話,但其實兩大關鍵在于“有無該份電報”、“內容是否屬實”,全案務必查明,不容變羅生門。
蘇家叔侄昨獲臺外事部門“作證”,以“2017年并未赴印度尼西亞”強力反駁,卻不能排除是抓住小辮子,故意“劃錯重點”。
該電報發(fā)文日為“2017年12月20日”,內文第一項就寫“陳忠 本(12)月17日周六上午”陪同王美花訪團會晤印度尼西亞官員;其他內容還有“本年8月初”蘇震清偕臺灣中油公司等主管訪印度尼西亞、“本年9月”蘇嘉全偕蘇震清來訪等諸多細節(jié)。
藍營據以指控蘇家叔侄“2017年”8、9月密訪印度尼西亞,連同臉書、新聞報導的資料,自制蘇家叔侄出訪印度尼西亞紀錄表,臚列2016年8月9日、2017年8月初蘇震清赴印度尼西亞,及2016年9月8日及2017年9月初蘇嘉全叔侄同赴印度尼西亞。
但比對臺經濟部門行程,王美花系于2016年12月15至17日率團訪印度尼西亞,加上蘇家叔侄、臺外事部門都證實兩人2016年8、9月出訪,蘇震清也承認由“民間企業(yè)”協助。因此,若說印度尼西亞代表處在王美花離開后的第3天(2016年12月20日)發(fā)密電向臺外事部門“告狀”,只是年份錯打為2017年,不無可能。
若“不無可能”為真,亦即確有該份電報,蘇家叔侄、公營事業(yè)會晤印度尼西亞官方,為何不欲臺外事部門、經濟部知道,全由人力中介安排?王美花及沈榮津、吳釗燮如何處置?層峰是否知情?都須向民眾交代清楚。
近期綠營皇親國戚鯨吞臺當局標案、當權近親居高位狂撈公家油水等丑態(tài)百出,難怪蔡英文公開訓誡“勿使腐化劇本成真”。所謂“貪蛇勇行,必忘其尾”,這件電報門能不能成為貪腐權貴現形的蛇尾呢?
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