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源:臺媒
據(jù)臺灣“中時新聞網”報道 某財經名人上周在臉書上聲稱一家臺積電即可撐起臺灣的綠電產業(yè),真的嗎?
該評論指出臺積電集團去年用電143億度,2022年3奈米量產,每年將增加用電70億度。臺積電日前加入全球再生能源組織RE100,承諾到2050年百分之百使用綠電。該評論基于這些數(shù)據(jù)聲稱臺積電可撐起臺灣的綠電產業(yè)。
這種說法顯然以為再過兩年臺積電每年用電約220億度,若全部使用綠電,超過蔡當局2025年光電風電總發(fā)電目標400億度之半,一家臺積電就可抵綠電半壁江山,稍加夸大說一家臺積電撐起臺灣的綠電產業(yè)也不為過。這種誤解是搞不清楚用電量(度,瓩時)與裝置容量(瓩)是兩碼子事,而裝置容量才真正決定綠電度數(shù)上限。
以臺積電24小時不間斷生產的特性,特別不合適使用一方面間歇性發(fā)電,另一方面靠天吃飯,容量因子(每年發(fā)電時數(shù))極低的綠電。24小時不間斷生產表示就算用電量很大,但需要的機組裝置容量相對較少。臺積電生產24小時不間斷,即使在2022年用電220億度,需要之裝置容量僅約250萬瓩,表示臺積電購買綠電裝置容量最多不過250萬瓩。因為即使采購超過最大用電需求裝置容量的綠電,因為無法消受,也只好棄電。
但蔡當局目前規(guī)劃2025年太陽光電裝置容量2000萬瓩,離岸風電550萬瓩,陸域風電120萬瓩,總裝置容量2670萬瓩,臺積電最大采購綠電250萬瓩也不及綠電總裝置容量的10%,如何撐起臺灣綠能產業(yè)?RE100的承諾是30年后的2050年,以臺積電用電特性,屆時在島內采購綠電之裝置容量仍極為有限,2050年臺積電也只能以在國外購買碳權方式達到承諾,如何撐起臺灣綠能產業(yè)?以臺積電24小時生產的特性,特別合適使用可24小時不停發(fā)電的核電,單單核四商轉就幾乎可以供應臺積電全年用電。1985年臺灣六部核能機組完工,與之后臺灣半導體產業(yè)全面起飛有很強的關連性。
臺積電目前只需符合“用電大戶綠電條款”,就是在5年內建置契約容量10%的綠電。以臺積電契約容量250萬瓩而言,只要有25萬瓩的綠色電裝置容量即可。今日臺積電與沃旭簽約購買離岸風電裝置容量92萬瓩已遠超過法定要求。臺積電依法要求的裝置容量不到綠電總裝置容量1%,向沃旭購電的總裝置容量也不及綠電總裝置容量的3.5%,一家臺積電如何撐起臺灣綠能產業(yè)?
由以上分析可知所謂一家臺積電可撐起臺灣綠能產業(yè)是天大的誤解及誤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