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qū)前領導人陳水扁涉“公務機要費案”纏訟逾15年,陳水扁4月7日突然主持記者會就該案進行說明,曝出當年臺灣當局21項機密“外交”與資助饋贈支出,包括資助美國議員,委托美國公關公司進行對美外事工作等。
據臺灣“東森新聞云”“中時新聞網”等媒體報道,陳水扁聲稱,臺“特偵組”當年以他貪污1.04億新臺幣為由起訴,但是“公務機要費”21項機密“外交”與資助犒賞饋贈支出總計1.33億新臺幣,“因公支出大于因公收入”,他聲稱自己“沒有不法所得”。
陳水扁還首次曝光了21項饋贈支出細項。其中包括贊助“對臺友好”的美國國會議員競選經費;延續(xù)李登輝任內“奉天專案”任務;以“公務機要費”委托美國公關公司進行對美外事工作;委托“外貿協(xié)會”從事對日外事工作;推動“臺美日”定期進行意見交換工作;執(zhí)行機密外事工作人員的相關費用;邀請美國前總統(tǒng)克林頓擔任顧問、出訪“友邦”經費、以及資助島內各大游行及基金會費用等。
陳水扁聲稱,他本不愿意把這些事涉機密的事情呈現出來,但是“之前有些法官不愿意去了解”,所以選擇在記者會公開。報道稱,陳水扁涉貪部分案件已判決確定,僅剩“公務機要費案”及洗錢案,目前法院更二審中,扁則正保外就醫(yī)。
陳水扁開記者會后,臺網友的反應不一。有臺網友表示,“如果清單有一定可信度,那民進黨當局真是‘外交’大撒錢啊。”“怪不得美國那些議員愿意提‘友臺’議案。”“美國‘友臺’輿論原來要靠我們的錢來換啊。”
還有臺網友則對陳水扁的說辭表示懷疑,“不太相信,阿扁只是為了翻案罷了,這些費用應該編列在相關部門,為什么要編列成‘公務機要費’?”還有臺網友批評陳水扁,“還能思維清楚地開記者會發(fā)表聲明,看來病好了不需要保外就醫(yī)了吧?”“一個貪污犯現在還能全臺‘趴趴走’,民進黨當局和司法機關是關門了嗎?”(海外網 楊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