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在民代任內(nèi)詐領(lǐng)助理費,臺北地院26日一審判決7年4個月有期徒刑,并遭到停職。判決出爐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6日下午現(xiàn)身回應(yīng)媒體,稱支持高虹安上訴,以證明自己的清白;而他27日首度在臉書表態(tài),“對于臺北地方法院對高虹安的判決,我感到非常難過。”
柯文哲昨稱,公積金制度也不是高虹安所發(fā)明,是民進黨前民代李俊俋的助理黃惠玟把這套制度帶進來,并照這制度去執(zhí)行,相信高本人沒有貪污的意圖。而他今天在臉書再次強調(diào),相信高虹安沒有貪污的意圖,這個公積金的制度也不是高虹安發(fā)明的,是她的助理從以前的民代那里帶來的。
他說,民眾黨是新政黨,從沒進過臺民意機構(gòu),“高虹安也是政治素人,當(dāng)時我忙于臺北市政,對民意機構(gòu)運作情形也不清楚。我的幕僚對于法院的量刑標(biāo)準(zhǔn),對照其他案例而憤憤不平。我安慰大家,民眾黨一向遭到最嚴厲的監(jiān)督,我們只能更努力的反省改進,做到更好”。
柯文哲也痛批,高虹安因為11萬元(新臺幣,下同)的“不法所得”被“從重量刑”,卻沒有審酌高并沒有前科、誤信助理建議才踩到紅線,且她自掏腰包的公費支出,也遠遠超過11萬,“這樣重辦,是否真能體現(xiàn)司法的公平正義?恐怕是很多人心中的疑問”。
最后,柯文哲提到,支持高虹安爭取自己的清白,但作為臺灣民眾黨的黨主席,也會要求所有黨公職,必須從此事記取教訓(xùn)。
海峽導(dǎo)報記者 薛洋 整理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