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憲法法庭”19日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失效,引發(fā)輿論嘩然。國民黨民代林王鴻薇、林沛祥等人22日赴北檢告發(fā)5位“大法官”涉“刑法”枉法裁判等罪,民代吳宗憲表示,人數(shù)門檻是“剛性規(guī)定”,沒有任何妥協(xié)空間,五位“大法官”明知故犯,扭曲法定程序,寧可違法也要被賴清德利用,以完成“獨裁三部曲”。

吳宗憲指出,國民黨團已正式遞狀,告發(fā)5位綠色“大法官”構(gòu)成“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這已不是依“憲法”作的判決,而是為了實現(xiàn)“清德宗”獨裁意志的黑箱作業(yè)。
吳宗憲表示,臺民意機構(gòu)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就是規(guī)定“大法官”要達到15人,避免少數(shù)人獨裁。結(jié)果賴清德提不出適當人選,讓“大法官”剩8個人。面對這種違法會議,有3位良知的“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拒絕出席背書。
吳宗憲批評,五位親綠“大法官”為了達到目的,扭曲會議規(guī)則,制造“全體一致”的假象。如果不把那3位“大法官”踢掉,這5人根本達不到出席門檻,這是用違法手段,遂行違法“憲法法庭”會議,迎合獨裁者意志。賴要利用綠色“大法官”,完成獨裁三部曲。先是實質(zhì)沒收“立法權(quán)”,再架空臺民意機構(gòu)預算審查權(quán),接著設(shè)局解散民意機構(gòu)。
吳宗憲最后說,今天若容忍5人幫的違法會議,明天可能3人,甚至1人就能決定法令怎么解釋,再直接廢掉民意機構(gòu)。他們要告訴賴清德“‘憲法法庭’不是你一個人說了算,拒絕5人獨裁!”拒絕違法判決,在野黨絕不妥協(xi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