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報特約評論員:陳淞山(陳水扁辦公室前主任)
民進黨“立院”黨團版本的“兩岸協議監(jiān)督條例”草案終于出爐了,這是史上最嚴格的監(jiān)督“立法”模式。
按這個條例,等于臺當局需按照“立法院”要求去簽署協議。這個版本雖然沒有全民復決條款,也沒有“兩國論”框架,防止“立法院”無限期拖延審議的“自動生效機制”也轉彎成為“院會議決”,但這部充滿爭議的法案,或許就是為民進黨全面執(zhí)政所量身訂制的“不協議法案”,也可能被說成是兩岸談判的“剎車法案”。在大陸看來,這個法案是民進黨終結兩岸協商的政治宣言,等于間接預告了5·20之后的兩岸關系終究要走進寒冬,兩岸“維持現狀”的期待最終還是要落空。
關于兩岸協議監(jiān)督之“立法”工作,按理說,強化“立法院”監(jiān)督功能未必就要限縮行政權。但目前民進黨“立院”黨團的版本,卻讓人看到了這樣的荒謬現象,讓行政與“立法”權嚴重失衡。這或許是“逢中必反”的政治遺毒仍然在背后作祟,或許是民進黨刻意藉此來討好或迎合“獨派”支持群眾。這個版本雖然滿足了臺灣內部“政治民粹”的情緒需要,卻同時讓大陸看破手腳,這是一部比“兩國論”還要“兩國論”的政治性法案,不僅是一部不想協議的法案,而且就是不想讓兩岸關系有所“發(fā)展”的法案。
這也就是為什么最適合擔任陸委會主委的邱太三,會選擇接任“法務部長”的真正原因。因為負責該法案內容研擬、協調、整合、溝通工作的就是邱太三,他相當清楚這樣一部法案的出爐,就是宣告兩岸協商時代的正式結束,將來陸委會主委的工作就是與大陸搞政治對抗,他完全沒興趣也不適合擔當此重責大任!
換湯不換藥!民進黨版本的兩岸協議監(jiān)督條例草案,是蔡英文即將主政的兩岸路線重大方向宣示,但這個方向讓我們只能“搖頭,搖頭,再搖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