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馬淑靜
屏東海吉利號等四艘漁船,經過六天的航行,終于抵達太平島,島上的指揮部,協(xié)助他們??看a頭,提供醫(yī)療、飲用水和宵夜;完成“人道補給”之后,船隊于次日早上離開。
自海牙仲裁庭宣判太平島為礁巖之后,臺灣的廣大漁民為之憤慨激動,目睹臺灣當局對此毫無具體反應,屏東漁民有自發(fā)性的“保南海,護漁權”行動,組成船隊赴太平島。原來有十艘漁船報名,最后四艘漁船成行,名“保祖產、護主權”船隊,抵達太平島。他們說:“搭六天船、踏上1600公里外的領土,這一刻,我們既感動又驕傲!”
但是這趟旅程很不容易,因為臺灣當局對這個船隊進行刁難。臺灣新當局“行政院發(fā)言人”屢次警告:“太平島是軍事管制區(qū),任何人擅自進入,會對領土安全產生危害,損及主權,領土主權蕩然無存。”
然而屏東漁船隊上的漁民,都是自己臺灣人,他們登上太平島,又有什么損害主權的問題呢?蔡政權一再說他們是臺灣人民選出來的,現(xiàn)在臺灣人要去太平島,就損害他們的主權了,你們說的是誰的主權,你們又代表了誰?
臺灣地區(qū)防務部門拋出規(guī)定:“太平島不對一般民眾開放,依規(guī)定只有從事安全事務、承包業(yè)務、學術研究等理由,才能申請登島,必須45天前申請登島。”
據(jù)了解,太平島也受“東沙南沙進出口管制規(guī)定”的管制:曾犯內亂外患罪、大陸人民入臺設籍未滿20年、港澳地區(qū)設籍未滿十年、有雙重戶籍者;不準登島。2013年制訂的“條例”,并非突然拿出來刁難漁民的。
故此臺灣當局原來不允許船隊漁民登上太平島,只可以在太平島邊上飄著,因為他們沒有依規(guī)定在45天之前申請。后來是因為故障緊急避難等相關需要,向島上申請緊急救援,臺“海巡署”依規(guī)定實施緊急救援,才基于一念之仁,讓漁民技術性登岸,做出“人道補給”,特準他們上岸喝水、吃飯、運補裝水。其實只有滿吉勝、穩(wěn)順滿、達億春三艘漁船以緊急避難為由,得以在太平島碼頭靠岸;另一艘海吉利號因載有三名港媒記者,就停泊在一公里遠的港區(q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