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柳金財 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助理教授
甫于12月23日召開民進黨中執(zhí)會修正通過“黨職人員選舉辦法”,原擬將參選地方黨部主委資格,由現行兩年調降成一年;后在新潮流系領導桃園市長鄭文燦人馬現任“立委”、中執(zhí)委黃世杰提出修正案,在不涉及變更入黨兩年年限前提下,經中執(zhí)會同意準予參選。這一修正案通過被批評為《吳怡農條款》,可謂是鄭文燦與蔡英文在黨務合作,讓地方黨部主委選舉重新納入中執(zhí)會控制范圍。黨主席蔡英文認為此利于政治人才甄補,可吸納年輕政治世代參與黨務。
民進黨高層放寬參選黨職人員資格年限的主張 ,引發(fā)黨內派系嚴重分歧及爭論,支持者認為政治吸納年輕世代,放寬政治參與資格,可使黨年輕化提升新世代對黨的認同及支持;同時對泛綠政黨政治精英具有“磁吸效應”,邊緣化其發(fā)展。然反對者卻以為,此修法流于為個人修法、不符合公平正義,不僅可能加劇黨內世代權力沖突,沖擊傳統派系共治生態(tài)、2022年地方選舉人事安排,更甚者恐影響2024年臺灣領導人大選。
據臺灣媒體報導,民進黨高層屬意由新潮流系、現任新境界智庫副執(zhí)行長吳怡農參選臺北市黨部主委。2020年臺灣“立法委員”選舉中吳怡農與國民黨政治明星蔣萬安,共同競選臺北市第三區(qū)“立委”表現亮眼,其形象清新、頗具良好公眾形象,深得年輕族群認同,但最后仍以極少差距落敗。據聞民進黨高層為培養(yǎng)吳怡農先參選地方黨部主委及順勢競選臺北市長,為此將進行解除法規(guī)束縛,包括取消入黨兩年始能選舉黨部主委等規(guī)定。2019年吳怡農為參選“立委”選舉前始加入民進黨,并未符合《黨職人員選舉辦法》參選黨部主委之規(guī)定。此次修正辦法恐造成諸多政治影響效應,說明如下:
首先,修正此辦法勢必對泛綠政黨產生“磁吸效應”,及對國民黨產生排擠、邊緣化效應。民進黨修法降低參選地方黨部主委資格條件,連帶影響地方執(zhí)委、評委選舉資格,且修法恐涉及黨主席、中執(zhí)委及中評委,這將對泛綠政黨產生一種“磁吸效應”,這對拉攏、吸納泛綠政黨具有政治吸引力,尤其時代力量在2020年“立委”選舉中,許多“立委”紛紛離開包括林昶佐、洪慈庸等。目前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雖無加入時代力量但關系友好、不分區(qū)“立委”范云來自社民黨召集人,降低參與門坎利于政治吸收其他友黨人士,在其參與民進黨后仍能繼續(xù)延伸其政治影響,這可能導致泛綠友黨被邊緣化及泡沫化。
同時,與國民黨相比將會產生“參照效應”及“對比效果”。盡管國民黨地方黨部主委雖已改為直選,其參選條件不僅需要兩年黨齡且須有地方執(zhí)委、評委經歷始能參選之。對比兩黨政治參與條件、文化卻有所不同,民進黨過于寬松、國民黨過于嚴格。民進黨一旦完成上述辦法修正,形同對年輕世代的“磁吸效應”,只要形象清新且具政治潛能優(yōu)勢,皆可空降搏扶搖而直上;而國民黨則是陷入“論資排輩”及老化狀態(tài),政治參與需要按部就班排序不可造次,兩黨對年輕世代的政治吸引不可同日而語。
其次,修正此辦法被批評為為個人修法,沖擊黨內派系共治及排除其他派系參與市長機會。此修法遭質疑是“吳怡農條款”,不僅利于吳參選市黨部主委,也可能順勢取得臺北市長候選人資格。本次臺北市黨部主委時間延期,在于英派與海派支持對象,與綠色友誼間因選情交惡彼此指責,致民進黨形象受損。此時形象清新吳怡農若因參選臺北市黨部主委,進而競選臺北市長,這不僅排擠黨內臺北市立委競選機會,引發(fā)地方各派系之不滿,尤其吳怡農本身尚未有地方與中央民意代表及治理實務經驗。同時也排擠現為正國會要角、已任第二屆基隆市長林右昌參選臺北市長機會,林曾表達臺北市長要具備“超北市長”的大格局,透過跨域治理建構基隆、新北和桃園為“大臺北首都圈”。不僅如此,也阻絕同為新潮流系領導桃園市長鄭文燦,被道德勸說、被規(guī)劃至臺北市參選市長的管道。
再者,此辦法修正沖擊地方選情,不利于發(fā)揮母雞帶小雞示范作用及功能。黨內派系先前曾論受開放美國萊豬進口影響,且桃園市長、基隆市長及新竹市長政治傳承問題逐漸浮現,這將不利于2022年民進黨地方大選。此時期國民黨從開放美國萊豬進口政策,撿到“大炮”不斷制造政策爭論、啟動公投法表決、議事杯葛及連結社會公民團體,同時動用《食安自治條例》以“地方包圍中央”反制民進黨,這重創(chuàng)2022年民進黨地方選情無疑是雪上加霜。相對于民進黨選情,國民黨樂觀聲稱對2022年地方選舉充滿信心,所獲勝席位甚至超越2018年囊括15席地方縣市首長及17個地方議會。
若是臺北市長由年輕世代吳怡農領軍作戰(zhàn),相對于既往民進黨籍候選人,其資歷并非十分耀眼,例如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蘇貞昌皆曾參選,其政治天王角色較能發(fā)揮示范擴散效應。即使李應元也擔任“立法委員”、“環(huán)保署長”,姚文智也曾擔任“立法委員”及新聞局長,但吳尚欠缺中央民代及中央執(zhí)政經歷,屬于相對弱小候選人。且從“六都”及其它縣市首長選拔來說,無論是高雄市長陳其邁、臺南市長黃偉哲其政治輩分也高于吳怡農甚多,這導致臺北市長選舉無法產生帶動效應及擴散效果。
總體而論,這反而不利于民進黨“大選”選情。若對比2018年臺灣地方選舉,在南臺灣高雄市長選舉,國民黨候選人高雄市黨部主委韓國瑜,其群眾魅力產生“韓國瑜現象”及“韓流效應”,最終產生擴散效應,發(fā)揮協助國民黨取得十五席縣市長席位之作用。
最后,修訂此辦法并非僅涉及地方政治權位交替,更牽涉黨內高層政治職位交替及繼承。民進黨黨內派系權力競逐及交換錯綜復雜,各派系皆其政治理性計算,從臺灣領導人大選權力競爭及繼承角度檢視,民進黨內有一種聲音試圖推選桃園市長鄭文燦,于任期屆滿后轉戰(zhàn)臺北市長,若能以參選2022年臺北市長絆住鄭文燦,避免其拉下蘇系現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及與同為新潮流系副領導人賴清德競選2024年黨內臺灣領導人候選人提名。
然而,假設吳怡農藉由此次修法參選臺北市黨部主委及臺北市長,勢必解除鄭文燦必須北上參選問題。如此,2022年鄭文燦卸任桃園市長后其接下來政治職位選擇為何?因其為目前民進黨內火紅政治明星及“六都”施政滿意度直逼國民黨政治天王新北市長侯友宜。這勢將客觀上造成鄭文燦可能挑戰(zhàn)蘇貞昌“行政院長”之位,并于2024年臺灣領導人“大選”中與同派系賴清德競爭候選人資格。是故,此次修法看似僅局限于地方黨部主委選舉,其實這不僅沖擊泛綠政黨、國民黨對年輕世代政治吸納;同時也沖擊民進黨傳統派系政治、對其他派系產生參與不公問題,甚至影響所及牽涉臺灣領導人權力競逐接班梯隊安排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