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嫌疑人與新人合影(來源:臺灣媒體)
根據(jù)《中國時報》早前報道,該母女曾在去年11月25日溜進(jìn)臺北彭園會館中一場婚宴,不支付禮金還謊稱是男方親友蹭吃蹭喝,并上臺玩游戲、與新人合影、跨桌打包飯菜,最后被新人親友發(fā)現(xiàn),報警處理。
而在去年11月13日,王女士打電話向湯包店訂購460元(約合人民幣103元)的餐點,但她卻沒錢付,向店家說隔天領(lǐng)工資后會付清,不過事后卻賴帳,甚至還恐嚇店家。王女士的母親宋某也曾在去年11月打電話訂水餃,卻向送外賣員工表示暫時沒錢,事后賴帳。
臺北檢方將母女起訴,并請求重判宋某3月、5月徒刑。法院考慮到2人均認(rèn)罪,但迄今未賠償被害人,依詐騙財物和恐嚇罪判處王女拘役80天,另以詐騙罪判宋某拘役60天,共處罰金14萬(約合人民幣3萬元),并追繳不法所得共4715元(約合人民幣1053元)。
此外,宋某今年5月6日到臺北忠孝東路超市,偷吃價值148元(約合人民幣33元)的地瓜、柳橙汁、咖啡,被逮還謊稱丈夫是超市股東“不必付錢”,臺北法院依竊盜罪判處宋婦罰金6000元(約合人民幣1339元)。目前,宋某因其他案件在監(jiān)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