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全臺測速王”出爐。臺北市環(huán)河北路三段與葫蘆街口測速照相機,2018年取締41709件超速,連續(xù)2年榮登“全臺測速王”,若以汽車超速最低1200元(新臺幣,下同)罰款計算,將進帳約5005萬元。臺灣高速公路方面,則以臺灣1號高速公路北上105.5公里、約苗栗頭份至新竹系統(tǒng)交流道間的照相機,2018年開出逾4800萬元居首。
全臺拍照最多的固定式測速照相機,位于臺北市士林區(qū)環(huán)河北路三段、葫蘆街口,2017年全年取締達45047件,若以汽車超速最低1200元罰款計算,至少進帳逾5405萬元;2018年雖取締件數(shù)降低,但仍以41709件居全臺之冠,罰單總金額約5005萬元,甚至比部分縣市全年照相取締總件數(shù)與總金額還高,連續(xù)2年榮登“全臺測速王”。
臺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分析,該路段筆直、車流量大且銜接高速公路要道,不少駕駛人貪快加速,夜間車流量少車速更快,加上夜間視線不佳,民眾未看到測速照相告示牌,是連續(xù)2年蟬聯(lián)“全臺測速王”的原因。
據(jù)臺灣“高速公路警察局”統(tǒng)計,臺灣1號高速公路北向105.5公里、苗栗頭份至新竹系統(tǒng)交流道間的固定式照相桿,2018年共揭發(fā)16134件超速違規(guī),罰單總金額逾4800萬元,是臺灣高速公路之最。臺“高速公路警察局”第2公路警察大隊交通組長楊醫(yī)隆分析,該路段限速時速100公里,車流量較少加上夜間易開快車,且苗栗三義為限速分水嶺,南向限速110公里、北向限速100公里,該桿位于分水嶺處不遠,是違規(guī)件數(shù)偏高主因。
新竹縣竹北市外環(huán)道興隆路的測速桿,2018年3月新設,就以22335件拿下“全縣測速王”,原因應與趕上班、趕搭高鐵有關,限速50公里,稍不注意很容易超速。
臺中市“測速王”位于西屯區(qū)臺灣大道4段2088號前,2018年共取締22196件,因該測速照相機位于車流多的下坡路段,限速僅50公里,司機一不小心就會超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