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社(資料圖)
那年去觀賞臺北燈展。在“生態(tài)臺北”互動區(qū)有一道題目:“請問都市起居生活的最佳境界是什么?”臺北人選擇的答案是,垃圾不落地。
我很好奇:“垃圾不落地,這有可能嗎?”互動區(qū)的高小姐來自臺北市環(huán)保局,她告訴我,其實道理很簡單,對臺北市民來說,幾乎沒有什么東西可算作真正的“垃圾”。既然“垃圾”極少,那自然也就能“垃圾不落地”了。
如今在臺北,貝多芬的《致愛麗絲》早已家喻戶曉。每晚只要街頭一奏響此曲,就意味著再過幾分鐘,垃圾回收車就要“大駕光臨”。由此家家戶戶“傾家出動”,提著早已準備好的大包小桶,迅速趕往停車回收點。
為減少生活垃圾的產(chǎn)出,臺北有關部門做出規(guī)定,垃圾回收分為普通垃圾、可回收垃圾以及廚余垃圾三大類。普通垃圾要收費回收,后兩種垃圾則免費。按照規(guī)定,廚余垃圾又能再分為熟廚余(家庭剩菜剩飯)和生廚余(未經(jīng)烹調(diào)的菜根、菜葉等)兩類。回收時分別放入垃圾收集車后方或側面加掛的紅、藍塑料桶中。在丟棄前要瀝除水分,廢泔水油則需密封在鐵桶中。
如果居民不對垃圾進行分類,在被環(huán)衛(wèi)人員拒收的同時,還會依據(jù)《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guī)定,將被處罰1200元到6000元新臺幣(1元人民幣約可兌換4.6元新臺幣)。如果錯過了垃圾回收的時間,市民就要將易腐爛垃圾存放在冰箱內(nèi),等待下一次的收運。
臺北對普通垃圾征收垃圾費,采取的是“隨袋征收”的辦法,就是市民通過購買市政府一種特制的、帶防偽商標的垃圾袋,來償付垃圾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