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一男子裝在自行車上的“噴射引擎”。圖自臺灣《自由時報》
臺灣一男子利用“噴射引擎”改裝自行車,最高時速可飆到133公里。圖自臺媒
該男子在沒車、沒人的郊區(qū)道路上試跑,用700CC的水壺代替油桶,但由于“噴射引擎”一分鐘油耗約1100毫升,只能跑30秒,不過最高時速約133公里。其試跑視頻被車友拍下后在社交媒體上瘋傳。該男子稱,“自己也嚇一跳”,沒想到速度這么快,直至警方找上門他才知道違法了。怕車被扣,他當(dāng)下就把“噴射引擎”拆除。臺南警方呼吁不要改裝車輛,如果要測試速度,應(yīng)該找合法的測試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