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謝某于2012年5月被檢查出宮頸癌,四處求醫(yī)碰壁的她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石某。石某此前對外宣稱是“九天之上的大圣王朝女皇”,專門治療癌癥,聲稱自己能通過“天眼”看出病根,并靠發(fā)“神功”將病患根治。石某的同伙魏某表示自己跟隨石某修煉,也能為謝某請神,輔助治病。另一名同伙秦某則對外介紹自己曾是肺癌晚期,是石某發(fā)功為其治好的??粗孥E般康復的秦某,治病心切的謝某決定接受“神功治療”。
從2012年5月開始,事主謝某先后十幾次前往石某住處接受“神功治療”。所謂的“神功治療”,就是石某邊用手撫摸、拍打謝某的腹部、后背、胳膊邊“發(fā)功”,并在結(jié)束后讓謝某喝下其制作的“天書”。石某借口治病“發(fā)功”需要,要求謝某為她購買高檔香煙、茶葉等,并以給神仙上供為名索要“擺供費”。
治療期間,謝某還應石某的要求帶他們?nèi)ゾ耪瘻蠟樽约簝艋?,實際是帶三人前去旅游。為了保證“治療效果”石某特意囑咐謝某千萬不要去醫(yī)院檢查,否則就是心不誠,會有妖魔鬼怪趁機搗亂。
2013年3月,謝某突然病情惡化,到醫(yī)院檢查后發(fā)現(xiàn)癌細胞已經(jīng)擴散,這才急忙趕到公安機關報案。此時為了接受“神功治療”,謝某已花費人民幣2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