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利佳薄荷水相關負責人介紹,“雙飛人”為該公司在中國香港注冊名稱,產品制造商為法國利佳制藥。雙飛人藥水在2012年開始謀劃擴展內地市場。鑒于此前已經知道“雙飛人”這一品牌被江西雙飛人于1999年注冊,為了避免商標糾紛,該公司將產品更名為利佳薄荷水,并于2014年5月正式進入,以非特殊用途化妝品類別申報。
但在利佳薄荷水進入內地市場5個月后,還是被江西雙飛人以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告上法院,法院隨后支持了江西雙飛人的訴求。
目前利佳薄荷水在內地市場藥店已全部下架。在江西雙飛人相關負責人看來,相關案件已有初步判決,對于最終結果和利佳薄荷水方面的說明并不方便做相關回應。
北京柴傅律師事務所律師夏翔表示,“雙飛人藥水更名后進入內地市場,首先商標名稱上并沒有侵權,這需要法院判定利佳薄荷水是否構成對內地雙飛人包裝的專利侵權,構成消費者誤識以及通過該包裝取得違法所得等情況,才能最終判定利佳薄荷水是否構成侵權”。
來源:中國新聞網
原文標題:商標遭搶注 雙飛人無奈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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