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發(fā)的百合新城小區(qū)。被害人李某某在該小區(qū)買了一套房。新京報記者 王瑞鋒 攝

監(jiān)控錄像顯示,3月21日凌晨3時,趙黎平駕車離開大牛圈山。
3月22日0時2分,新華社發(fā)布消息:內蒙古自治區(qū)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已退休)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內涉嫌故意殺人,已被公安機關羈押。
此時,距趙黎平涉嫌殺人案發(fā)僅時隔26小時。
趙黎平曾在內蒙古公安廳任職22年之久,官至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退休前已是副省級官員,該案一經報道即引發(fā)輿論強烈關注。
據媒體盤點,趙黎平為十八大以來,被宣布調查的第100只“老虎”。
同時,新京報記者通過查詢公開報道發(fā)現,此案是建國后首例省部級官員親手殺人案。
目前,警方尚未通報趙黎平的殺人動機、兩人關系等細節(jié)。但早先有報道引述未經官方證實的消息稱,疑因被害女子要“揭發(fā)”趙,雙方未談妥,趙“激情殺人”。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fā)現,在案發(fā)約10小時前,趙黎平曾前往后來的拋尸地點踩點,而其第一次開槍射擊被害人的地點人車稀少。上述跡象顯示,趙黎平有可能并非“激情殺人”,而是有預謀地對被害人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