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者道歉較誠懇
據(jù)了解,庭前調解于4月20日在懷柔法院進行,這也是事發(fā)后,家屬首次見到撞人加拿大女子。趙福興律師表示,他于本月15日從佳木斯趕到北京,據(jù)其了解的情況,當時,對方已經聘請了代理律師。
在20日進行的調解過程中,加拿大女子走到崔女士兩個兒子面前,用英語向逝者家屬表達了歉意,“應該說態(tài)度還是比較誠懇的,家屬也表示接受。”隨后,對方表示愿意就撞人事件承擔責任,進而雙方重點針對賠償問題進行了討論,“當天,雙方在賠償數(shù)額上存在一定分歧,最終在21日達成了一致,應該說,過程還是比較順利的?!?/P>
趙律師表示,盡管此事受到社會高度關注,但是調解過程并未受到影響,“家屬表現(xiàn)得非常理智和克制,沒有把喪失親人的痛苦情緒帶入到調解中,所有的項目、數(shù)額,更是按照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提出”,而對方的表現(xiàn)也比較誠懇,雙方共同努力促進了協(xié)議達成。
事件回顧
4月8日崔女士被加拿大女子撞倒身亡。當天上午,黑龍江佳木斯市的崔女士,在其侄女、侄女婿陪同下,到懷柔慕田峪長城景區(qū)游玩。上午11點30分左右,三人行至19號和20號烽火臺之間,一男一女兩個外國人從上方臺階上跑下來,其中女子將剛剛繞過墻垛的崔女士撞倒,致后者頭部撞上墻垛,口、鼻、耳大量出血,后經急救人員確認身亡。隨后,加籍女子被警方帶走接受詢問。
4月9日懷柔公安分局發(fā)布消息稱,初步認定此事為意外事件,因此未對撞人的加拿大女子采取強制措施。當天下午,為防止該女子離境,死者家屬到其所住酒店尋找,但未找到撞人女子。
4月10日警方表示,撞人加拿大籍女子并未失聯(lián),警方和相關部門正對雙方進行調解。
4月11日懷柔公安分局向死者家屬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書,認定該案沒有犯罪事實發(fā)生,決定不予刑事立案。
4月13日死者家屬向懷柔區(qū)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訴訟書,并提出限制加籍肇事女子出境的申請,懷柔區(qū)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4月14日懷柔區(qū)法院表示,已啟動限制加拿大女子離境的程序,正在按照流程進行辦理,但尚未走完相關流程。
4月20日、21日庭前調解工作在懷柔法院進行,雙方達成60萬元左右賠款協(xié)議,履行期限15天。
(來源:京華時報)
(原標題:老人家屬將獲60萬左右賠償)
(原文地址: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5-04/28/content_1936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