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觸犯刑法了,就應該追責”
北青報:這次再審開庭時,你準備講自己被刑訊逼供的過程,但是被法官制止了。你怎么想?
劉吉強:律師和我溝通過,提醒我順利把庭開完。我憋了一肚子的話,準備了很久沒有說出去,心里非常郁悶。我不想擾亂法庭秩序。那時我想,這是一次面對公眾的機會,我不想放棄,但是受到阻攔后,我想法官有某種理由不讓我說,所以就沒堅持我的想法。我當時想,以后我還有很多面對公眾的機會,我總要把我的親身經歷公布在陽光之下。
北青報:現在重獲自由已經有一段時間,考慮過國家賠償的事嗎?
劉吉強:國家賠償是理所應當的。我目前還有一段時間去適應社會。脫節(jié)太久,我對現在的社會很陌生,恐怕需要很長的時間去適應??梢哉f,我現在還不是一個正常人,無論身體還是心理上,還是一個病態(tài)的狀態(tài)。過段時間,我會正式申請國家賠償。
北青報:你對冤案追責怎么看?
劉吉強:首先,不能讓違法者逍遙法外,其次,應該給手握公權力者一個警示,與蒙冤者遭受的損失比,現在一些冤案追責的程度差得太遠。我認為我的案子也應該追刑責,有關人員要受到刑事追究,而不僅僅是警告、處分這種程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們犯法了,觸犯刑法了,那就應該依法追究刑責。
北青報:你還相信法律嗎?
劉吉強:相信法律,但不相信執(zhí)法者。
北青報:可是,你的案子也是靠執(zhí)法者糾正過來的。
劉吉強:(沉默)這個糾正來得太晚了……我感謝糾正這個案子的人,我尊重他們,但我的懷疑和不信任,是針對的這個群體。
“這18年失去最珍貴的,是我的青春”
北青報:18年前,你過著怎樣的生活?
劉吉強:卷進這個案子時,我正在做股票投資。當時年輕力壯,各方面都是最好狀態(tài)。那時候我的性格很開朗,不像現在這么壓抑和自閉。
北青報:你覺得這18年你失去了什么?給你帶來了什么?
劉吉強:這18年失去最珍貴的,是我的青春,這是無法用錢來衡量的。這18年是一段空白,本來可以做很多事。我失去了對社會的安全感,我不再相信那些執(zhí)法者。
這件事帶給我的只有痛苦,給我的家庭帶來的是巨大傷害。我親人在外邊,比我在獄中更煎熬。我姐姐過去身體沒什么毛病,但因為給我申冤的過程屢受挫折和打擊,讓她得了嚴重的心臟病。我父親也含恨離世。如果我在家,他不會走這么早。母親現在也病得很重。他們這18年過得太苦悶了。
我現在除了去醫(yī)院照顧母親,基本都在家里呆著。我只跟親人說過話,就算跟醫(yī)院的護士,也不知道怎么說話。我就像一個外星球來的人,有心理障礙。出門買點東西,都得有人陪著。我也不會用網絡,手機只會簡單地接聽電話。
北青報:如果18年前沒發(fā)生這樁事,你的人生規(guī)劃會是怎樣的?
劉吉強:起碼是正常的,一個自食其力的人。能夠做一點事情,會有一定的經濟基礎,18年前我就比一般人強,18年后我也不會比別人差哪去。最主要的,我能夠盡到子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北青報:出獄之后,有人來找過你嗎?
劉吉強:以前的朋友跟我姐聯系,我還沒見。有時間了我會去見朋友。我被警察帶走時就在這個家里,那時跟父母一塊住。18年前我出事那天,父母出遠門,不在家?,F在,他們也不在家,而這屋里的家具擺設卻都沒有變,這些天有時會有種錯覺,感覺好像又回到了18年前。
來源:中國新聞網
原標題:男子坐18年冤獄出來后父親已去世 稱不信執(zhí)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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