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昆明9月5日電(王祎)云南省昌寧縣警方5日對外披露,該局8月30日成功破獲一起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涉稅款435.57萬元。
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在未發(fā)生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昌寧縣一科技有限公司從某農(nóng)業(yè)科技有限公司虛開124份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價稅合計13423416元,金額11879129.23元,稅額1544286.77元。
同時,昌寧縣該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1月至6月銷售給同縣某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藥材中間品過程中,公司賬面反映銷售數(shù)量38150公斤,銷售平均價472.52元/公斤,銷售收入18026495.55元。經(jīng)核實,賬面記載銷售貨物僅有3150公斤通過貨運部實際運輸,其余3.5萬公斤未查明實際運輸途徑,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190份,虛開數(shù)量35萬公斤,金額1653.82萬元,虛開稅額2811494元。
昌寧警方鎖定目標后,于8月30日出動警力將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男,39歲,廣東省饒平縣人)、鄭某某(男,57歲,廣東省汕頭市人)成功抓獲歸案。經(jīng)查,犯罪嫌疑人涉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314份,票面金額2841.73萬元,稅款435.57萬元。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偵辦中。(完)
原鏈接: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9-05/799429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