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近日獲悉,去年備受關(guān)注的中國傳媒大學女研究生周云露被害案已有最新進展,犯罪嫌疑人李斯達被檢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公訴至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此前,李斯達的辯護人曾申請對其進行精神疾病鑒定,但根據(jù)鑒定顯示,李斯達在作案時無精神性癥狀導致的辨認和控制能力障礙,李斯達的鑒定結(jié)論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嫌疑人被訴故意殺人罪
2015年8月9日,李斯達涉嫌將中國傳媒大學2014級藝術(shù)學部碩士研究生周云露誘騙至陽光家園的出租屋內(nèi)強奸未遂并殘忍殺害。不久,朝陽警方在傳媒大學附近的內(nèi)蒙古酒店將犯罪嫌疑人李斯達抓獲,其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16年1月6日,在李斯達被羈押5個月后,其辯護人向檢察機關(guān)申請給李斯達做精神病司法鑒定。
2016年8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強制治療管理處司法鑒定中心,出具了精神病司法鑒定意見書,表明李斯達無精神病,實施違法行為時無精神性癥狀導致的辨認和控制能力障礙,評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今年8月底,市檢三分院以李斯達涉嫌犯故意殺人罪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