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有22人被列入旅游黑名單。
政策背后的那些“操作短板”
政策制定越來越嚴格,為何不文明出游現(xiàn)象依舊屢禁不止?對此,長期關注旅游行業(yè)的學者陶陽告訴記者,這與《辦法》普及宣傳力度不夠有關,更與制度內容規(guī)定的不明確密不可分。
比如,根據(jù)《辦法》規(guī)定,游客不文明行為是指游客在旅游活動中,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公序良俗等受到行政處罰、法院判決承擔法律責任,或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其中,擾亂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壞公共環(huán)境衛(wèi)生、公共設施、文物古跡等行為在列。然而,現(xiàn)實中,游客存在的不文明行為,更多的是諸如插隊、隨手亂扔垃圾等“小事”,情節(jié)往往達不到行政處罰或法院判決的程度,也不足以造成嚴重的社會不良影響,對于不同程度的不文明行為,怎么衡量?如何記錄?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如何界定?這些問題模糊不清,效力難免打折扣。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姚海放也對《辦法》中一些條款的可操作性提出了疑問。“游客被記入不文明信息系統(tǒng)后會受到什么影響?是被限制進入景區(qū),還是限制旅行社對其提供服務?在景區(qū)門票并未實行實名購買、旅行社經營自由的情況下,上述規(guī)定如何操作?再比如,規(guī)定中提出‘必要時’向相關部門通報記錄,‘必要時’的判斷標準是什么?判斷主體是誰?向公安、海關、邊檢、交通、銀行征信機構等部門通報會發(fā)生什么后果?”在他看來,這些問題都需要厘清。
規(guī)定看似簡單,實則落實不易。陶陽表示,旅游主管部門并非執(zhí)法單位,即使是在向游客送達不文明行為信息記錄這樣的問題上都可能遇到障礙。怎么找到游客?通過什么方式送達?如果游客不簽字確認,如何往上級部門匯報?這些問題都會阻礙相關政策的有效執(zhí)行。
北京旅游學會副秘書長劉思敏則把關注點放在“制度實施過程中,信息的采集、取證難。”“比如說《辦法》規(guī)定了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可以通過媒體報道和社會舉報等渠道采集,但這些信息必須核實才能記錄在案。”他坦言,很容易陷入媒體不曝光,就沒有處罰的怪圈。更何況,“通報的游客不文明記錄并非與其他征信機構完全掛鉤,就決定了它不太可能成為貸款、出境受到限制的依據(jù)”。
“沒把黑名單當回事”的信號
“這樣的規(guī)定有總比沒有好,對游客多少會有些震懾作用,只是自己感覺道德層面的行為并不好規(guī)范。”9月22日,記者在山東省青島市八大關景區(qū)附近進行了隨機采訪。游客張先生來自內蒙古包頭,他告訴記者,自己不經常外出旅游,以前沒聽說過有游客不文明行為黑名單這回事。
市民王女士在附近的療養(yǎng)院上班,她表示,自己在手機上看到過這個新聞,但是感覺影響面并不是很大,周圍人“沒誰把它當回事來議論過”。“是不是要加大宣傳普及力度?畢竟規(guī)定不是用來懲罰而是為了營造良好的旅游環(huán)境。”此外,她認為讓不文明出游銷聲匿跡最終還有賴于社會層面人們整體素質的提高。
不文明行為的發(fā)生源于文化、社會、家庭等方面的復雜原因,消除不文明旅游行為,有待游客素質的普遍提高,并非一個黑名單就可以實現(xiàn)。劉思敏表示,文明旅游已經成為一個高層和輿論共同關注的問題。旅游行政部門依法治旅,肯定有助于推動文明旅游進程。然而,要實現(xiàn)標本兼治,不能止于黑名單,不能指望一個部門的辦法,來解決旅游文明的所有問題。
“黑名單制度的出臺,增加了游客不文明行為的道德成本,在給當事人帶來強烈輿論壓力的同時,也為其他游客豎起了心理上的警戒線,積極意義不言自明。但僅靠黑名單制度來倒逼全國旅游文明水準的提高還遠遠不夠。”姚海放認為,抑制游客不文明行為還需從價值引導、制度完善、規(guī)則實施等多個方面入手。如何更為合理地紓解由于集中休假導致景區(qū)超負荷承載而引發(fā)游客不文明現(xiàn)象?能否完善管理規(guī)定,將文明旅游管理納入旅行社及導游的考核范圍?他指出,宣傳教育既非一蹴而就,也無法一說就靈,引導文明出行新風需要讓游客認識到,文明出游既是自身素質的體現(xiàn),也是對其他游客和當?shù)厣鐣淖鹬?。把文明出游化作自覺行動,才能讓文明旅游的觀念真正深入人心。
來源: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9-25/801403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