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質疑 /
錯誤下車還有一個關鍵因素:
“園區(qū)不同區(qū)域設置不夠合理”
“調查報告說,有車輛警示我立刻上車,我是不顧勸阻下車。但如果真是不顧勸阻下車,我承認那是作死,但實際不是這樣的。”趙女士說,在視頻中可以看到,她當時下車時義無反顧,頭也沒有回。如果自己受到了提醒,她的頭應該是會向救援車的方向張望。
在趙女士看來,還有一個關鍵因素導致自己錯誤的下車。那就是她認為動物園區(qū)不同區(qū)域的設置不夠合理,剛進去是白虎區(qū),不能下車。然后又經過了食草動物的園區(qū),再然后是休閑區(qū),又可以下車。一會能下車一會不能下車,再加上天熱暈車,會導致判斷出現(xiàn)問題。
“所謂的說我沒有守規(guī)則,什么叫做規(guī)則,守規(guī)則是知道這個規(guī)則,不去遵守才叫不守規(guī)則,而我當時是不知道。”
檢票員迅速撕了幾張票
并沒說哪些地方別下車
趙女士認為,動物園方的安全提醒并不夠到位。這一點,從他們當時買票的過程就能印證。進園那天,由于車輛過多,他們被要求從側門進。買票不是在售票處買的,而是在側門入口處的檢票員手里買的票,售票處賣保險,而檢票員不賣保險,所以當時他們就沒有買到保險。
“買票過程很快,我們沒下車,就問帶車嗎,我說帶,然后就說330。”趙女士說,檢票員迅速撕了幾張票,連同一張六嚴禁的告知單塞給她。然后告訴他們,頭手不要伸出窗外,如果動物要吃的扒車窗,不要搖下窗戶,但并沒有說哪些地方不要多做停留或哪些地方絕對不能下車。“那張告知單和門票在一塊,也沒有明顯的顏色區(qū)分。”
趙女士說,當時進園時,檢票員的確拿出了一份書面的安全合同讓她簽字,還要簽下手機號碼和車牌號。但她簽字時并不知道這是合同,以為是入園的車輛登記,而這份書面的合同簽完之后就收回了,她沒有看到內容也沒有留存。“我不知道這個就是安全合同。”
跑到救援車前拍車門
“拍了整整四五分鐘”
趙女士的記憶,只停留在自己被老虎抓走那一刻。之后她是如何被救回來的細節(jié),都是丈夫事后告訴她的。
趙女士說,在自己被老虎抓走,丈夫下車之后,發(fā)現(xiàn)對面山坡有四只老虎。于是他從車輛左側繞到右側。丈夫已經親眼看到母親被撲倒,他覺得不能像母親一樣上前,白白地做無謂犧牲,必須向有救援能力的人求援。于是丈夫跑到救援車輛前,就不停拍打車門,拍了整整四五分鐘,請求救援。
“但是車上的人只是讓我愛人趕緊上車,別再被老虎咬了。”趙女士說,工作人員督促丈夫上車立刻開出東北虎園區(qū),“只好開走了”。但是出了虎園之后,門就關上了,門口等了差不多20分鐘左右,一輛金杯面包車才將她和母親送出來,直奔延慶醫(yī)院。
“當時不知道怎么救了,后來才知道只是轟油門按喇叭,工作人員并沒有下車。”趙女士此前看到了動物園的一些說法,她認為相當于動物園是變相承認沒有應急處理能力,無法及時施救的事實。因為沒有相應的救援工具,也沒有專業(yè)的救援人員。“就好像在游泳池里落水,游泳池邊有救生員,但是不會游泳,連游泳圈都沒有的感覺。”
讓趙女士感到不解的是,在自己出事后的第二天,她的父親在延慶急救中心查到,動物園撥打120急救中心報警的理由是八達嶺方向出了交通事故,而不是老虎傷人事件,這也讓她困惑。
和網上各種傳言帶來的影響相比,趙女士最痛心和崩潰的事情,是母親因為救她而死。
趙女士的父親說,他們接受網民的批評,希望以后大家吸取血的教訓,所有人都能遵守任何法律和規(guī)則。
動物園回應 /
工作人員不能隨便下車
希望這事依法依規(guī)解決
對于趙女士一家的突然發(fā)聲,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負責人曹先生表示,可以理解他們的心情,一死一傷的結果對于任何家庭都是滅頂之災。但是園區(qū)確實盡到了安全注意提醒的責任,在猛獸區(qū),不管任何人因為任何原因都不能下車,不管是游客還是工作人員。
曹先生表示,趙女士下車時,園區(qū)的巡邏車是第一時間最快速度趕到驅趕老虎,也對當事人做了警告。在老虎拖走兩位當事人時,巡邏車也第一時間呼叫了鄰近區(qū)域的巡邏車趕來參與救援。但是工作人員不能隨便下車,園區(qū)沒有配備麻醉槍,是因為麻醉槍也屬于管制槍具,而且即使有,也不可能第一時間發(fā)生作用。
曹先生表示,無論如何,他們希望這件事依法依規(guī)解決,趙女士一家提起訴訟,采取法律的手段,也是他們正當?shù)臋嗬?。他們也會繼續(xù)和趙女士一家溝通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