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獲釋第二天,黃志強在屋子旁抽煙,他們家住的還是當年的平房,而周圍鄰居都蓋起了樓房。

黃志強雙手合十,口中默念,“保佑家人平安”。
結束了失去清白的十四年,黃志強被朋友帶去廟里。他本想來拜神祈福,卻無意間闖進回憶的禁區(qū)。
12月23日下午,黃志強穿著新買的藍色棉襖,冬日的暖陽灑在圓圓的臉上,他一路說笑,心情不錯。廟是新蓋的,走到門口時,他突然一頓,像認出了什么。他指著不遠處說,那里曾是自己被公安帶來指認現(xiàn)場的地方。
2000年,江西省樂平市發(fā)生一起奸殺案,兩年后,黃志強被當做犯罪嫌疑人抓獲。他不是兇手,不知如何招供如何指認現(xiàn)場,但最后經過審訊,還是做了有罪供述。審訊的經過,黃志強不愿回憶,“我盡量簡述,不想細想,這種味道太痛苦。”
2006年,他與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一起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今年12月22日,江西省高院再審宣判樂平奸殺案,改判包括黃志強在內的四名被告無罪,并當庭釋放。
破舊的家
那天下午,樂平市中店村如同過年,籠罩在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青煙中。震天響聲里,黃志強戴著紅花,踩著滿地紅紙,牽著一對兒女,走在人群前列。
一路上,曾經熟悉的家鄉(xiāng)他已認不出,農田成了小區(qū),村莊林立樓房。
人群簇擁下,他走到家門口的窄巷旁,終于觸動回憶的按鈕,一瞬間往事涌上心頭。
失去自由十四年,一切都在變,只有他的家似乎沒太多變化,除了更加破舊。
那是間朝北的屋子,建于上世紀八十年代,終年沒有陽光。門外堆滿木頭和竹竿,這是黃志強的父親黃全正搜集來的,當做燒飯的柴火。屋子門板開裂,木頭頂著遇險的房梁和墻。屋頂像漏勺,瓦片千瘡百孔,家人告訴他,外面下大雨時,屋里會下小雨。
“家里這么多人,外面爆竹聲又大,這房子會不會塌了?”黃志強被人群擠在屋內,憂心忡忡。
上訪的父親
失去頂梁柱十四年,這對黃家影響巨大。房子無人打理,因此破舊,他的妻子無奈,帶著三個孩子搬回娘家。他的女兒因為同學的閑言碎語,時常對家人哭泣。他的父親一心一意要為他平反,“村里征地,別人家都用錢蓋了新房,我父親卻用這些錢為我上訪,為省錢一天只吃三個饅頭。”黃志強心里痛苦。
在監(jiān)獄,黃志強一度覺得翻案渺茫,“想過放棄,想過解脫,叫家里不要為我跑了,好好過日子。”但黃全正不同意,他堅信兒子終有昭雪的一天。
12月22日,這一天終于到來。黃志強走出法院的大門,黃全正一路小跑,與兒子相擁。
然而,失去了年富力強的十四年,這個43歲的中年人已經磨滅了年輕時的志向,“以前還有野心,想做大事。”
但在12月23日那個陽光明媚的下午,他在廟里見神就拜,口中只是默念,“保佑家人平安。”
新京報記者 劉子珩
A10-A11版攝影/新京報記者 王嘉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