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份,他開始同時擔任小花的家教老師,補習的費用和頻率協(xié)商定為 700 元 / 小時,一次 2 小時,每周末一次,寒假每天一次,暑假隔天一次。
但是,鄒某要求,在他的家中為小花補習。
2016 年 9 月份,鄒某從原學校離職,轉(zhuǎn)到首都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初中部任教。
考慮到長期的合作關系,王先生仍選擇讓鄒某任教,但上課地點轉(zhuǎn)為王先生家中。
王先生稱,據(jù)女兒轉(zhuǎn)述,14 個月的補習期間,她與鄒某除了師生關系,未有戀愛等關系,但在非自愿條件下,鄒某多次對她有動手動腳的猥褻行為,開始只是小動作,后在 2016 年 4 月、7 月、8 月、12 月對其進行了四次強奸。
" 當時鄒某還恐嚇孩子不能講,否則讓她無法在學校上學,而且說孩子上、下學騎車路線他知道,還說自己開車,讓孩子自己看著辦。" 王先生稱,女兒表示,在發(fā)生性關系后,鄒某還對她說了很多威脅性話語。

補習中鄒某裸露著性器官,俯身去親吻小花
她說過,不想再讓這個老師補課
不曾想,家長的信任成了獸欲的溫床
2016 年的 4 月,小花被鄒某第一次強奸。
2016 年 4 月的一天,小花支支吾吾的表示,不想再繼續(xù)補課了。
幾經(jīng)追問,小花表示,繼續(xù)補課的底線是不想讓鄒某再給自己補課了。
由于王先生當時并不知道究竟發(fā)生了什么,以為女兒只是課業(yè)繁重,情緒化的拒絕補課,并未太在意。
此后,女兒又有類似表態(tài),家人也多用常換老師不利于學習成績的觀點進行勸解。
王先生解釋,那時他還不知道鄒某猥褻、強奸了女兒,一直很信任鄒某,覺得 " 正規(guī)學校的正規(guī)教師,心里還是有底的 "。補課一年來,女兒成績從未下降,他也從未注意到什么異常。
家長的信任,成了鄒某獸欲的 " 溫床 "。
一次次的補課過程中,鄒某將魔爪伸向年僅 17 歲的小花。

補習期間鄒某對小花進行猥褻。
母親剛出門,她又被性侵
無奈讓父母裝攝像頭 " 抓現(xiàn)行 "
小花不敢說出鄒某的行為,又沒換成老師,鄒某的膽子越來越大,行為也從最開始的動手動腳,變成猥褻、性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