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實,這事的確還沒完,經過核算,清理涂鴉的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等共計七千余元,地鐵運營公司需要兩人進行賠償。

但由于兩個大學生經濟比較拮據,在隨后民警組織的調解中,地鐵公司提出了一個更人性化的處理方案:
以志愿服務來代替經濟賠償,將七千余元折算成80小時的志愿服務,陳某和馮某各需服務40小時。
這一方案也獲得了兩名年輕人的贊同,雙方很快達成了一致,簽下了和解協(xié)議。


在簡單接受崗前培訓后,二人便穿上了志愿者的馬甲,跟隨工作人員一起維持車站的乘車秩序,開始了乘車安全宣傳員的志愿服務。
接下來的一個多月,他們每周都會來到地鐵站繼續(xù)這份工作,引導乘客安全文明乘車,直至累計時長達到80小時。

地鐵運營公司介紹, 這一處罰方案在全國地鐵系統(tǒng)系首例 。 不僅讓兩位涂鴉者為自己犯的錯誤付出了代價,也提醒廣大乘客要遵紀守法,愛護公共財物。
這回的處理結果,
你覺得滿意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