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網(wǎng)直播截圖
據(jù)“東網(wǎng)”30日報道,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被控“煽惑罪”,由囚車押往法院提堂。
據(jù)此前報道,警方共以3項罪名拘捕黃之鋒,分別是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jīng)批準的集結”、“組織未經(jīng)批準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jīng)批準的集結”;周庭則被控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jīng)批準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jīng)批準的集結”。

圖為黃之鋒(左)和周庭(右)
6月21日當日有大批示威者圍堵灣仔警察總部、稅務大樓、入境處等地點,其間警總在早上11時開始被示威者包圍無法離開。黃之鋒在當日早上到達警總外,手持擴音器向示威者發(fā)言,要求釋放6.12警民沖突被捕人士,并要求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必須回應示威者訴求。
此外,8月6日,有市民拍到“港獨”組織“香港眾志”頭目黃之鋒、羅冠聰?shù)热伺c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政治組主管會面,黃之鋒8月7日被追問下承認,曾與美國駐港領事交流,內(nèi)容包括企圖制裁香港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還有要美方不向香港警察出口裝備等。黃之鋒承認,自己和羅冠聰曾赴美與當?shù)毓賳T見面。
而周庭則是“港獨”組織“香港眾志”重要成員,曾在港島區(qū)報名參加立法會補選,于2018年1月27日被香港選舉委員會裁定取消港島區(qū)立法會議員參選資格。(海外網(wǎng)/楊佳 李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