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4月7日電 香港特區(qū)政府提供的資料顯示,去年修例風波中,警方共拘捕7613人,當中1235人已經(jīng)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香港特區(qū)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7日在立法會回答議員質(zhì)詢時表示,要視乎證據(jù),并按照法律、檢控守則,決定是否檢控涉修例事件被捕者。
特區(qū)政府提交立法會的資料顯示,自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2月29日,警務處就修例事件共拘捕7613人,1235人已經(jīng)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當中,78人須承擔法律后果(包括52人被定罪、25人須簽保守行為及1人被判照顧或保護令)、19人獲撤銷控罪,其余人士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暫時沒有罪名不成立的個案。
鄭若驊表示,警方如有合理懷疑便可作出拘捕,有權(quán)暫定控罪,然后由律政司決定是否檢控。她稱,律政司會考慮所有證據(jù),包括新提出的證據(j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jù),并按法律和檢控守則作出決定。
立法會議員周浩鼎關(guān)注疫情下有逾千宗涉修例風波的案件積壓,律政司如何確保足夠人手處理這類案件,防止檢控過程拖延。鄭若驊稱,在檢控決定工作方面有一定人手,也會在律政司內(nèi)部調(diào)派相關(guān)人手,處理積壓案件,亦不排除有需要時會加快或增加外判處理檢控工作的情況,令律政司人手得以紓緩。
會后,周浩鼎會見傳媒時,引述律政司回應稱,將計劃增加57名人手處理修例事件相關(guān)的案件。 (記者 韓星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