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在香港足球隊主場舉行的賽事中,曾有球迷在賽前奏國歌儀式期間發(fā)出噓聲。香港“橙新聞”等多家港媒5日報道,隨著《國歌條例草案》三讀通過,香港足球總會主席貝鈞奇今日(5日)表示,新法例有望杜絕“噓國歌”行為,呼吁球迷不要以身試法,足總也可能設黑名單,禁止滋事球迷入場觀賽。

貝鈞奇資料圖(圖片來源:新華社)
《國歌條例草案》4日在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法案12日刊憲后便正式生效。根據(jù)有關條文,若有人蓄意貶損、不尊重國歌,一經(jīng)定罪最高判監(jiān)3年及罰款5萬港元。
“橙新聞”報道稱,貝鈞奇認為,新法例可杜絕“噓國歌”行為,“如今條例通過總算有法可依,相信可帶來一定阻嚇力。足總不希望有球迷因“噓國歌”而觸犯法例,期望他們三思而后行遵守法例。”
貝鈞奇還表示,香港足總考慮以后在主場舉行的大型賽事,張貼告示提醒球迷不要以身試法,也不排除仿效其他國家設入場黑名單,拒絕部分滋事球迷入場。
對于4日三讀通過的《國歌條例草案》,香港教育局表示,國歌的學習內容已蘊含于中、小學學科課程和德育、公民及國民教育之內。教育局發(fā)言人稱,會適時配合相關工作,檢視有關安排,更新學與教資源,支援學界做好國家《憲法》及《基本法》教育,以及教導學生唱國歌、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以及遵守國歌奏唱的禮儀等,稍后會向學校發(fā)出通告。
香港球場不止一次出現(xiàn)球迷“噓國歌”情況,最近一次有球迷“噓國歌”事件發(fā)生在去年11月,在香港對陣巴林以及柬埔寨的比賽中,看臺上有球迷“噓國歌”、背對球場和高叫口號等。國際足聯(lián)當時曾認為,這種行為違反了比賽的秩序與安全原則,傳遞了不該在體育比賽中傳遞的信息。香港足總最終被國際足協(xié)重罰逾20余萬港元。(尹艷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