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冠聰(圖源:東網(wǎng))
海外網(wǎng)7月2日電 香港大公網(wǎng)2日消息稱,香港國安法正式生效后,反對派依然無視法律,公然勾結外力。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1日參與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視頻連線,公然要求美國繼續(xù)“幫助”暴徒。多名香港政界人士認為,這些行為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希望執(zhí)法機構嚴正執(zhí)法,絕不能姑息這類人。
在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聽證會上,有美國議員問美國到底可怎樣“幫助”港人,羅冠聰聲稱,知道美國有計劃照顧暴徒,認為這是支持暴徒搞事的好方法,美國應提供一些安全計劃給這些人,又希望國際社會建立機制迫使中國受到“懲罰”。
多名香港政界人士紛紛斥責。港區(qū)全國人大代表陳勇表示,羅冠聰這些講法,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若斯諾登要求中國制裁美國,美國一早以叛國罪拘捕斯諾登。他又說,羅冠聰明顯挑戰(zhàn)法律的有效性,明目張膽勾結外力。“到底什么人才會這樣殘忍,勾結外力制裁中國、制裁香港?這些人最終都會受到唾棄。”他又說,希望執(zhí)法部門嚴正執(zhí)法。
民建聯(lián)立法會議員梁志祥認為,羅冠聰這種人拉攏外國政客,破壞“一國兩制”,勾結外國勢力。如果羅冠聰現(xiàn)時身處香港,國安機構或相關執(zhí)法部門應該要嚴正執(zhí)法。他又說,反對派想挑戰(zhàn)法律底線,例如昨日就有一大群人參與非法遊行,叫“港獨”口號,不過是抱著僥倖心態(tài),以為法官會輕判年輕人。
港區(qū)全國人大代表吳亮星表示,香港國安法根本無損香港司法獨立,同樣會按照現(xiàn)行的司法程序處理案件,只是針對不同性質的案件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而已。他認為,反對派抹黑國安法,只是因為他們觸犯這部法律的機會最高,受到的威脅最大,所以要千方百計地誤導群眾上街鬧事搞對抗,做其“炮灰”,圖謀“攬炒(同歸于盡)”。吳亮星形容香港國安法是保護香港的“定海神針”,作用恰恰就是壓制這些亂港分子,“所以反對派有這些反應也在意料之中”。(海外網(wǎng) 張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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